为落实《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提出的各项监管要求,促进程序化交易规范发展,维护证券交易秩序和市场公平,在中国证监会统筹指导下,沪深北交易所就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
《实施细则》对《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全面配套和有序衔接。规定了程序化交易投资者的报告内容、报告时限、变更报告等要求,以及会员对客户的报告管理职责等内容。细化瞬时申报速率异常、频繁瞬时撤单、频繁拉抬打压、短时间大额成交等四类重点监控的程序化异常交易行为类型,明确机构、会员的合规风控职责。
沪深北交易所明确,投资者交易行为存在单个账户每秒申报、撤单的最高笔数达到300笔以上或者单日最高申报、撤单的最高笔数达到20000笔以上情形的,认定为高频交易。对高频交易作出差异化监管安排,包括额外报告要求、从严管理异常交易行为、实行差异化收费标准等。
此外,额外报告方面,为保障系统安全和稳定,除一般报告要求外,还要求高频交易报告系统服务器所在地、系统测试报告、系统发生故障时的应急方案等额外信息。交易收费安排方面,明确将根据申报撤单的笔数、频率等指标设置收费标准,加收流量费、行情信息使用费等费用,提高交易成本,削弱高频交易的过度优势。
沪深北交易所表示,下一步,将夯实制度基础,严格履行职责,持续加强程序化交易行为监管,促进程序化交易规范有序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并根据《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相关监管要求,加快研究制定高频交易差异化收费制度,整合修订前期发布的程序化交易报告通知,并适时以适当方式发布程序化异常交易行为监控标准。
《实施细则》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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