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6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新化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2个月内(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8月12日),如再次触及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则公司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2024年8月13日开始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新化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新化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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