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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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是法律赋予工会组织维护职工安全健康权益的一项重要职责,是工会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在国家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工会十八大精神和全总“559”重点工作部署安排,进一步做优做强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提升工会干部素养,学习强会发布工会劳动保护工作问答专题,包含基础知识、组织建设、参与管理、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教育培训、方法载体、政策法规等内容,供各级工会干部学习、参考。
专题内容集萃
01
什么是工会劳动保护?
劳动保护是指为了保障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从法律、制度、组织管理、教育培训、技术、设备等方面采取的一系列综合措施的总称。它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依靠技术进步和科学管理,采取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消除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不良条件和行为,防止事故和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其内容主要包括劳动安全、劳动卫生、女工保护、未成年工保护、工作时间与休假制度等方面。政府部门和企业也把它称为安全生产,高校与科研机构常常把这项工作称为劳动(职业)安全卫生(健康)。
工会劳动保护是指工会依据法律赋予的职权,监督企业和有关方面贯彻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法律法规,发动职工群众参与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督促企业不断改善劳动条件,维护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合法权益。工会劳动保护也称职工劳动保护,即工会组织根据自己的性质和特点,为确保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组织发动劳动者积极参与各项劳动保护监督检查活动。
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是法律赋予工会组织维护职工安全健康权益的一项重要职责,是工会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在国家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02
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目的是什么?
劳动安全卫生工作直接涉及职工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是职工根本利益所在。因此,工会开展劳动保护工作,其目的就是要按照党和国家赋予工会在劳动安全卫生工作中的职责,通过监督用人单位和有关方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法律法规,督促用人单位不断改善生产作业环境和条件,通过组织和发动职工群众参与劳动安全卫生工作,以此来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避免和减少工伤事故、职业病的发生,维护职工的安全健康合法权益。
劳动保护的目的首先是保护劳动者免受事故伤害和职业病危害,同时也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目的是保障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预防和减少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维护职工群众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保障企业生产的顺利进行,促进国民经济快速、稳定、健康发展。
03
工会劳动保护的职能机构及其主要职责是什么?
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政策性、专业性强,既要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监督职责,又要积极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工作,所以建立健全工会劳动保护组织体系,对于做好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尤为重要。
各级总工会设立劳动保护部门,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干部,是保证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职责落到实处的重要前提。工会劳动保护职能机构由国家、地方(产业)和企(事)业三级组成。国家一级,在全国总工会设劳动保护机构,负责全国工会系统的劳动保护工作;地方(产业)一级,在省、市总工会(产业工会)设相应的劳动保护机构(专人),县总工会设专人,负责劳动保护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产业)的劳动保护工作;企(事)业一级,大型企业工会通常设劳动保护机构,中小型企业工会设专人,负责劳动保护工作。各级工会劳动保护职能部门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1)参与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标准和重大决策、措施的制定,监督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落实。
(2)监督检查本地区(产业)、行业和企事业的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对劳动安全卫生现状进行分析和研究,对危害职工劳动安全健康的问题进行调查,向政府有关部门、企业单位反映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整改的意见和建议。
(3)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事故隐患、职业病危害和违反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的问题,要求企事业单位进行整改,监督企事业单位采取防范事故和职业病危害的措施;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严重的职业病危害,向企事业单位或当地有关部门发出书面整改建议,并督促解决;对拒不整改的,提请政府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性措施。
(4)对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的职业病危害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向企事业单位行政或现场指挥人员要求采取紧急避险措施,包括立即从危险区内撤出作业人员、支持或组织职工采取必要的避险措施并立即报告。
(5)依法参加职工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事件的调查处理,监督企事业单位采取防范措施,对造成伤亡事故和经济损失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6)参加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对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7)监督和协助企事业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技术标准,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监督检查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的运转情况;监督检查劳动安全卫生技术措施计划的执行及经费投入、使用情况。
(8)参与集体合同有关劳动保护条款的平等协商与签订工作,并对合同相关条款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9)宣传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政策及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职工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活动,教育职工遵章守纪,帮助职工提高维权意识和安全生产技术技能。
(10)督促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放劳动安全卫生防护用品、用具,监督企事业单位定期对职工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监督企事业单位履行对职业病患者的诊断、治疗和康复的责任,督促落实工伤待遇及相关赔偿。督促和协助落实有关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的有关规定。
04
工会劳动保护参与管理的形式有哪些?
工会代表和组织职工群众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与企业管理,是法律赋予工会的一项重要职责,是工会维护职工国家主人翁地位和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渠道。工会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主要通过参与立法、参政议政等形式来实现;参与企业管理,主要通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参与企业劳动争议处理等来实现。
05
什么是安全生产检查?
安全生产检查是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企业主管部门或企业自身对企业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规的情况、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条件、事故隐患等所进行的检查,具体是指对生产过程及安全管理中影响安全的各种因素进行实地观察、测试、分析、研究,以及早发现潜变、异常、危险和可能发生的事故,制订消除或控制的预防措施,并对整改效果给予定性或定量评价,不断提高保障安全生产水平的管理过程。安全生产检查简而言之,是对影响安全生产因素的认识、分析、评价和控制,是行之有效的一种管理方法,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基本制度。工作重点是辨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存在的漏洞和死角,检查生产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作业环境是否存在不安全状态,现场作业人员的行为是否符合安全规范,以及设备、系统运行状况是否符合现场规程的要求,等等。通过安全检查,不断堵塞管理漏洞,改善劳动作业环境,规范作业人员的行为,保证设备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实现安全生产的目的。
安全生产检查是一项综合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是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与秩序,保证安全生产目标实现的有效手段,是企业防止、减少事故和职业病危害的有效方法。安全生产检查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是劳动生产环境的系统危险性识别方法,是事故控制、系统安全性评价的基础。
安全生产检查是工会维护职工安全健康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与手段。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群众性安全生产检查,可以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促进企业负责人、管理者和职工群众提高安全意识;可以发现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督促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可以发现、总结安全生产的好经验,推动企业搞好安全生产。
06
事故的定义及类型是什么?
根据《职业安全卫生术语》,事故是指造成死亡、疾病、伤害、损伤或其他损失的意外情况。职工伤亡事故是指职业活动过程中发生的职工人身伤亡或急性中毒事件,即事故既包括生产安全事故,也包括职业病危害事故。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调查制度》,事故类型分为基本事故类型和一些特定行业事故类型,具体如下:
(1)基本事故类型:①物体打击,②车辆伤害,③机械伤害,④起重伤害,⑤触电,⑥淹溺,⑦灼烫,⑧火灾,⑨高处坠落,⑩ 坍塌,⑪冒顶片帮,⑫透水,⑬爆破,⑭火药爆炸,⑮瓦斯爆炸,⑯锅炉爆炸,⑰容器爆炸,⑱其他爆炸,⑲中毒和窒息,⑳其他伤害。
(2)煤矿事故类型:①顶板,②冲击地压,③瓦斯,④煤尘,⑤机电,⑥运输,⑦爆破,⑧水害,⑨火灾,⑩其他。
(3)道路运输事故类型:①碰撞,②碾压,③刮擦,④翻车,⑤坠车,⑥爆炸,⑦失火。
(4)渔业船舶事故类型:①碰撞,②风损,③触损,④火灾,⑤自沉,⑥机械损伤,⑦触电,⑧急性工业中毒,⑨溺水,⑩其他。
(5)水上运输事故类型:①碰撞,②搁浅,③触礁,④触碰,⑤浪损,⑥火灾、爆炸,⑦风灾,⑧自沉,⑨操作性污染,⑩其他。
07
劳动保护教育培训的目的是什么?
劳动保护教育培训是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事故预防的三项基本对策(“3E”原则:强制管理对策、教育培训对策、工程技术对策)之一,工会应该定期组织、开展劳动保护教育培训。其目的是使广大工会劳动保护干部掌握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正确认识做好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性,提高专业水平和维护职工安全健康权益的能力;使广大职工群众熟悉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企业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了解自己在安全生产中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不断提高安全素质,做到自觉遵章守纪,最大限度地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
08
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方法和载体主要有哪些?
经过长期的探索和实践,各级工会在开展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中,创造了很多行之有效的群众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方法,提高了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成效和水平。总结推广这些工作方法和载体,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整体水平。
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方法和载体主要有“安康杯”竞赛活动、工会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工会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一法三卡”工作法、事故隐患报告书和限期整改通知书、职代会保安全和职工代表安全巡视、中小企业职业安全卫生防护“工具包”等。
09
什么是“安康杯”竞赛活动?
“安康杯”竞赛活动是由全国总工会、应急管理部和国家卫健委等单位共同开展的一项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安康杯”是取“安全”和“健康”之意而设立的职业安全卫生工作荣誉奖杯。“安康杯”竞赛,顾名思义,就是把竞争机制、奖励机制、激励机制应用于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活动中的群众性“安全”和“健康”竞赛,它是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在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领域中的具体实践和延伸。
“安康杯”竞赛活动是 20 世纪 80 年代中期由内蒙古包头市总工会等单位发起的,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并逐步在内蒙古自治区全区推开的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1999 年,全国总工会与原国家经贸委对内蒙古自治区开展的“安康杯”竞赛活动进行调研总结,并在进一步完善和充实活动内容的基础上在全国逐步推开。
10
平等协商和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应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1)法治原则。法治原则要贯穿于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协商签订的全过程,其协商内容、协商过程、签订程序必须合法。只有遵循法治原则,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对用人单位和职工才具有法律约束,当发生争议时,劳动关系双方应保持理智克制的态度并努力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2)平等原则。互相尊重、平等协商是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的基本前提,劳动关系双方依法享有平等的地位和利益主张。在合同协商签订过程中,要真实反映双方的意愿,充分考虑和认真对待对方的关切,公平合作,消除分歧,达成共识,使签订的专项集体合同得到切实履行。
(3)共赢原则。协商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要兼顾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在统筹双方利益的基础上,把职工的合理要求与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既要保证职工的权益不受侵害,也要防止不切实际的过高要求,保证双方共同受益,实现互利共赢的目标。
编 辑: 呼和浩特市总工会新媒体
审核: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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