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雅安市雨城区气候温和、雨量充沛,生态环境良好,境内分布各类植物3000余种。其中一些常见植物竟然“大有来头”,一旦采挖、售卖,将触犯法律。
6月12日,红星新闻记者从雅安市雨城区法院获悉,日前,该院在周公山镇余家村巡回审理了被告人王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赔偿生态损失2000元、生态修复费用8635元,并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在市级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庭审现场
据介绍,王某家住雅安市雨城区。一次偶然机会,他在网上看到有商家在卖观音座莲、金毛狗蕨等植物,想到老家山上就有,便萌生采挖到网上售卖的想法。
▲观音座莲
2022年12月至2023年3月期间,王某明知未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多次在雨城区望鱼镇罗坝村2组“灯杆坪”“望乡台”(小地名)处采集野生植物114株,并通过手机APP注册的店铺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销售,交易成功共9笔9株,剩余105株被公安查获扣押。
▲金毛狗蕨
经鉴定,王某非法采伐的植物系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分别是观音座莲属植物(简称观音座莲)、金毛狗蕨、桫椤,均为天然原生(野生)个体;经四川农业大学林学院森林培育专业专家认定,王某非法采挖国家级重点保护植物给生态造成直接和间接损失约2000元,修复生态各种费用共计8635元。
▲桫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挖天然野生的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观音座莲、金毛狗蕨、桫椤共114株,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综合考虑被告人主动到案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以及其家庭实际困难情况,庭前缴纳生态损失赔偿金及生态修复金、罚金等情节,结合本案的犯罪事实、性质、社会危害等,作出如上判决。
▲现场普法
法官表示,雅安市雨城区境内野生植物资源十分丰富,部分群众对保护植物资源意识淡薄,随意采挖、收购、买卖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等行为不仅破坏自然资源,也可能让自己身陷囹圄。法官向现场群众进行了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宣讲,并呼吁大家强化生态保护意识,守护绿水青山,保护野生植物资源。
红星新闻记者 蒋麟 图据雨城法院
编辑 张莉 责编 冯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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