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城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关于在全区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全面“体检”的通告
为全面摸清全区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底数,整治一批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高标准共同缔造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积极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结合“三新三强”打擂台、厚筑全市“压舱石”行动,区委、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新一轮“生态体检”。现将相关内容通告如下:
一、“生态体检”内容
(一)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问题整改
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问题整改为契机,深化标本兼治,举一反三全面开展排查治理,把“解剖一个问题”和“解决一类问题”结合起来,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抓好建章立制,健全长效机制。
(二)“散乱污”企业污染问题排查整治
对全区范围内不符合产业政策和产业布局规划,未办理备案、土地、规划、环评等相关审批手续,无污染防治设施或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备,生产条件简陋、生产工艺落后的企业以及小作坊进行全面清理,分类整治。其中,以废塑加工、机制砂、碎石、货场、堆场以及废旧物品回收拆解等行业企业为整治重点。
(三)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
聚焦群众反映的餐饮油烟、生活噪声、工业噪声、扬尘粉尘、汽修喷涂等扰民问题,持续开展排查整治,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二、责任分工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区委、区政府是责任主体,各镇街是实施主体,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区直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按照“镇街吹哨、部门报到”“民呼我应、接诉即办”机制,认真履职尽责。
三、时间安排
“生态体检”开展时间为2024年6月至9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排查阶段(2024年6月11日至6月30日)
各镇街会同相关部门对照重点任务,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梳理总结,形成自查问题清单。
(二)分类整治阶段(2024年7月1日至8月30日)
各镇街通过摸清底数、分类施策,严格按照任务清单要求,压实工作责任,从严从实从快推进整改。涉及企业环境问题的,应采取关停取缔、整合搬迁、整治提升等分类整治措施,不搞一刀切,确保达到整治目标,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8月31日至9月20日)
整治阶段后,各镇街组织开展自查验收。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实际,组织成立4个督查验收小组(验收工作方案另行制定),按50%比例开展现场抽查验收,形成验收报告,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同时,建立常态长效检查机制,确保已整治问题不发生反弹。
四、投诉举报
本次“生态体检”邀请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共同监督,设立有奖举报,根据举报事项的严重性及举报人的贡献程度,给予伍佰元至四万元不等的举报奖励,相关标准和要求按照《鄂州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执行。举报电话:区生态环境分局:027-60858238,区督查考评中心:027-60699703。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鄂州市鄂城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2024年6月11日
来源 :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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