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服务领域,知识的更新与实务的精进是每一位法律工作者不懈追求的目标。2024年6月7日,芙蓉智胜律法团如期举行了周例会,会议中不仅有对复杂案件的深入分析,还有对法律实务中常见难题应对策略的探讨,以及对前沿AI技术在法律领域应用的分享。
一、侵权与违约责任竞合,如何选择?
例会伊始,团队成员田琼就其承办的合同纠纷案件进行了详细分享(因正在承办,案件详情不方便透露)。芙蓉智胜联合创始人、天年部主任俞奇沐律师特别提醒,该案件要注意侵权责任请求权竞合的情况,也就是《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况:“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那么该案件应当如何进行法律关系的确定与选择呢?
芙蓉智胜创始人、刑辩部部长王长山律师通过一步步设问,引导团队成员田琼进行自主思索:客户的需求是什么?即优先选择有利于己方的法律关系进行诉讼,可以通过对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二者进行充分研究对比,为当事人选择一条较优的诉讼路径。比如说,在本案中,侵权之诉与违约之诉中当事人的举证责任有所不同。如提起违约之诉,当事人仅需举证证明货款未能如期支付的损失。如欲提起侵权之诉,当事人则需证明行为人之损害行为、损害结果、因果关系以及主观过错。通过对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进行比较可知,二者竞合的案件中,追究合同当事人之违约责任可以一定程度上减少当事人的举证责任与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但在处理具体案件时,仍应对案件事实、己方证据等作综合考量,结合当事人之诉求,选择适合当事人的诉讼路径。
二、刑事“报案难”,如何破解?
随后,芙蓉智胜律法团法顾部负责人王艳律师就其在顾问服务中遇到的“报案难”问题向各位成员伙伴请教。王长山律师先是向实习生们提问了:报案、举报和控告三个概念有何区别?孟宪智实习生结合所学知识,初步进行分点回答:
1、报案
报案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以及被害人发现有犯罪事实发生时,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告发的行为。此处要注意的是,有权报案的人不限于被害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发生均有权利报案。
2、举报
举报是指公民或者单位依法行使其民主权利,向司法机关或者其他有关国家机关和组织检举、控告违纪、违法或犯罪的行为,《宪法》规定了公民的检举权,《刑事诉讼法》也规定了公民举报的权利。举报在现实生活中非常常见,但其并非仅仅是一个法律概念,任何单位或个人对于他人的违法犯罪行为或违法犯罪线索都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3、控告
控告是指被害人(包括被害单位)将其发现的犯罪事实及犯罪嫌疑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揭发、报告的行为。控告权是公民的的基本权利,同时也是《刑事诉讼法》赋予诉讼参与人,被害人的权利。
控告主要有三层意思,一是指的是公民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控告的权利,二是诉讼参与人对侵犯诉讼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提出控告的权利,三是被害人对侵害自身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向有关国家机关控告的权利。
接着王长山律师简要分析了目前出现“报案难”困境的原因:近些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有些犯罪手段方式匿影藏形,难以调查;有些犯罪行为性质扑朔迷离,难以评价;有些法律关系错综复杂,难以甄别;警力有限。因此,立案前的初查工作会将大部分模棱两可的案件排除在外,这是刑事报案立案难的主要问题所在。
那么,作为律师或者当事人如何破解该难题呢?王长山律师认为,首先,证据梳理,还原事实全貌。司法机关认定犯罪事实以证据为依据。
其次,程序接力,穷尽救济途径。如果办案单位经审查认为不构成犯罪或没有犯罪事实等情况的,会作出不予立案通知书,但也存在办案人员拒绝出具《受案回执》的情况。此时应当寻求纪检监察部门、督察部门或法律监督部门的帮助。
第一种不予立案的救济途径是申请行政复核。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7日内向上一级单位提出申请,上一级单位会在30日内作出撤销或维持的决定。
第二种救济途径是向相关机关申请立案监督。比如说向检察机关申请立案监督。由于检察机关审查案件的视角与公安机关不同,检察机关督促立案的主观能动性更强,审查更细致。如果经审查认为应当立案,检察机关会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如果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成立的,可以通知公安机关立案。或者说,拨打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举报电话:12389,详细阐述自己遇到的问题,要求对方给予书面回执,并催促办案民警尽快处理。这一投诉电话会被记录,成为我们日后维权的重要证据。
三、AI技术在法律领域,如何应用?
“人类不能也无法拒绝技术进步,更重要的是善用且能够管理、控制技术本身。”
法律行业作为信息密集型领域,未来将面临更多技术驱动的变革,提前了解和应用AI技术有助于律师适应未来法律服务市场的变化。实习律师罗恺瑶通过分享AI技术在法律咨询领域的应用,希望团队可以开发新的法律服务产品,为客户提供更加便捷和个性化的服务。
工具一:腾讯智影——数字人
实习律师罗恺瑶介绍该项工具可实现数字人的全定制化直播、口播服务,7*24小时不间断地为客户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咨询服务,降低成本的同时保证个性化需求。
工具二:剪映——声音克隆
通过当场展示剪映app中声音克隆功能,帮助大家理解并学会使用如何在5秒内生成接近本人真实人类的声音,帮助创建高质量视频内容。
工具三:可灵——视频素材生成
媒体人有时候常常会担心素材不够,而随着全民版权意识的增强,素材的引用是否构成侵权等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可灵该项功能可根据媒体人的文案描述,自动生成高质量视频,并灵活视频尺寸、格式等各项参数,可以基本满足不同用户的需求。
从媒体工作流整体角度出发,无论是文案的撰写、素材的生成、声音的克隆、视频的一键剪辑,以及到最后的对外数字人展现形式,我们都可以全程借助AI,帮助我们更好地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掌握新的技能。
对于利用AI进行创作,后被人抄袭盗用,是否构成侵权问题。芙蓉智胜律法团队疑难案件部部长黄颖律师认为,AI创作的作品更多依赖于关键词输入,因此缺乏独特性和创意、灵感,大家都可以根据同一关键词生成一致的东西,因此黄颖律师认为不构成侵权。实习律师罗恺瑶则持相反意见,她认为,人们利用人工智能模型生成图片、视频时,本质上仍是人利用工具进行创作,享有涉案相应的著作权,受到著作权法保护。
王长山律师特别提醒,在运用AI技术时,需要注意隐私保护。AI技术依赖于大量数据进行学习和决策支持。在使用AI时,必须严格遵守隐私保护法规,防止泄露敏感信息。同时,王长山律师表示,之后团队将会就如何运用promote技巧,打造个性化智能助手进行主题分享,大家可以关注“长山律师”视频号,以免错过。
四、客户信任,如何构建?
在会议的最后,实习律师罗恺瑶就自身成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向各位青年律师提出了律师如何应对潜在的信任危机,尤其是在刑事案件中的信任构建问题。王艳律师与王长山律师分别从不同角度进行了解答,为青年律师在构建客户信任方面提供了指导。王艳律师表示,在与客户交谈案件时,为保护客户隐私,应当选择私密空间进行洽谈,以展示谨慎态度并增进彼此信任。同时也要提醒客户遵守法律法规,做一名正直的律师。王长山律师则补充表示,由于刑事案件涉及公权力的介入,律师面临的信任难题更为突出,为缓解这种天然存在的问题,律师需要通过预判客户的心态来构建信任,例如提前告知客户,律师介入后的工作步骤和方法,使信息透明化,减少客户的担忧。
此次例会不仅见证了团队成员们在法律实务的海洋中,勇敢地探索并收获智慧的珍珠,更体会到了法律人对真理与正义不懈追求的执着。每一次的探讨与学习,都是对法律精神的深刻领悟,每一次的实践与服务,都是对法治信仰的坚定践行。满满的收获如同灯塔,照亮了团队成员们在法律职业道路上的前行方向,也为芙蓉智胜律法团在法律服务领域的深耕细作提供了坚实的基石。
来源:指尖新闻
作者:罗恺瑶
编辑:邱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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