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公安局川汇区分局
关于受理扫黑除恶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
和腐败问题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持续开展好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集中整治扫黑除恶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将受理范围、受理方式公告如下,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举报。
一、受理范围
(一)把持基层政权、干扰破坏选举、侵害集体利益,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街霸”等家族宗族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
(二)在农贸市场、建筑材料市场、汽车交易市场等重点场所欺行霸市、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
(三)开设赌场、故意伤害、公共场所寻衅滋事等严重危害群众安全感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
(四)非法采矿破坏自然资源、违规违法占用耕地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
(五)在建筑市场领域采用非法手段恶意阻挠施工、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
(六)实施校园霸凌、吸收未成年人参加黑恶组织,干扰教育教学秩序、危害在校师生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
(七)“套路贷”“校园贷”等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
二、受理方式
举报电话:0394-8123286
短信举报平台:16638963110
网络举报信箱:chqshce@163.com
纸质信函投寄、受理窗口地址: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永宁路周口市公安局川汇分局401办公室。
三、举报注意事项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通过以上方式举报,其它举报方式无限制。对举报人如实反映的问题,我们将及时受理,并对举报人个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的将依法惩处。
特此公告。
周口市公安局川汇区分局扫黑办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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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平安川汇
责 编:李艳玲
审 核:彭 锴
监 制:武文科
总监制:程战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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