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东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东营将有序推进地热能开发利用,协同推进地热能产业化发展。到2025年,东营将完成中深层地热资源可行性勘查面积达到4500平方公里,全市地热供暖(制冷)面积达到2170万平方米;到2030年,全市地热供暖(制冷)面积达到3500万平方米。
东营市地热资源储量丰富,分布面积达5655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68.6%,探明并经审批备案的地下热水资源量达到2473亿立方米,允许开采量225.17万立方米/天,开发利用条件成熟、潜力大,开发利用规模位居全省前列。
未来,东营将大幅度提升地热能利用规模和效益,打造地热能综合开发利用基地,着力构建“一基地两样板”的区域发展布局。重点任务主要包括深化地热资源勘查评价,科学合理设置探矿权;有序推进地热能开发利用,协同推进地热能产业化发展;健全完善地热能管理体系,着力优化审批服务,强化监测监管;努力打造地热能样板工程,引领全市地热资源高质量开发利用等方面内容。
《关于加快推进地热能开发利用的意见》明确了地热能“一基地两样板”的发展路径,具体是如何考虑的?东营市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许宏图介绍,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地热能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提出“着力构建‘一基地两示范’区域发展布局”,以东营等市为重点,打造应用广泛、产业配套的地热能综合开发利用基地,《意见》结合我市地热资源禀赋,《东营市地热资源开发专项规划(2023-2030年)》重点勘查区、重点开采区布局和2024-2026年地热能开发利用项目库建立情况,提出东营市地热能开发“一基地两样板”的发展布局,目的在于更好推动地热能开发利用空间布局与产业布局的有机整合。推进城区清洁能源燃煤替代基地建设,以主城区、河口城区、利津城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孤岛—仙河等地区为重点,因地制宜创新开发模式,加快推动地热能在民生供暖领域应用。建设地热能与水产养殖产业融合样板区,以河口区北部、垦利区东部、市现代农业示范区等沿海地区为重点,进一步推进地热能在水产养殖等领域应用,带动相关配套产业发展。建设地热能与温室种植产业融合样板区,以黄三角农高区、东营区南部、市现代农业示范区等地区为重点,发挥地方产业经济优势,以促进产业融合发展为方向,开展地热能与农业的综合利用。
如何有序推进地热能开发利用?东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 陈明海介绍,东营将积极推进浅层地热能利用。由市、县级政府投资建设的大型公共建筑,具备规模利用条件的,地热能供暖(制冷)设施应与建筑主体同步设计、施工和竣工投用。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大型单体建筑或建筑群通过“地热能+”实现零碳供暖(制冷)。稳步推进中深层地热能开发利用。鼓励采用“取热不取水”技术开发利用中深层地热能。进一步规范“取热不耗水”技术利用,严格执行地热尾水回灌技术规程。探索有利于地热能开发利用的新型管理技术和市场运营模式,有序投放地热矿业权,开展大区块勘查、大区块出让。协同推进地热能产业化发展。延伸地热能产业链,实现地热能梯级开发、集约化利用,建设“地热能+”多能互补的“能源岛”。鼓励油田采出液余热资源开发利用,探索油田采出液余热在生产用热、居民供暖和发电等方面综合利用。鼓励利用油田废弃井进行地热能开发。探索地热能在发电、余热利用等方面的综合利用。
《关于促进地热能开发利用的若干措施》有哪些财政金融政策?东营市非税收入征收服务中心副主任、二级调研员 李志山介绍,东营将实施财政补贴政策,对建成绿色矿山或规模化(供暖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供暖、农村社区供暖的地热企业实施差异化财政补贴政策,由地方政府根据地热企业实际运营成本等给予差价补贴;经批准自行配套地热能供暖、农业生产地热能利用的新建项目由同级财政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根据投资总额给予相应的一次性财政补助。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三年内每年择优对不超过30口市级中深层地热开采样板井,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一次性奖补,奖补资金由市、县两级按照1:1比例分担。加强绿色金融服务,发挥碳减排支持工具政策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地热能开发利用项目申报纳入省碳金融项目库,组织银行机构提供优惠利率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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