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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2024年6月12日,万某在北水关大桥实施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违法行为,被城区二中队执勤交警教育并处罚。
案例二
2024年6月12日,阮某某在北水关大桥实施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违法行为,被城区二中队执勤交警教育并处罚。
案例三
2024年6月12日,王某某在北水关大桥实施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违法行为,被城区二中队执勤交警教育并处罚。
案例四
2024年6月12日,林某某在北水关大桥实施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违法行为,被城区二中队执勤交警教育并处罚。
案例五
2024年6月12日,张某某在北水关大桥实施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违法行为,被城区二中队执勤交警教育并处罚。
案例六
2024年6月12日,薛某某在北水关大桥实施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违法行为,被城区二中队执勤交警教育并处罚。
案例七
2024年6月12日,罗某某在北水关大桥实施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被城区二中队执勤交警教育并处罚。
案例八
2024年6月12日,曹某某在北水关大桥实施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被城区二中队执勤交警教育并处罚。整治行动持续进行中
来源:市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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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兴化三水园论坛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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