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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数字法院建设是司法领域实现全面数字赋能、全程预警监测、保障适法统一、提升司法质效的一场重塑性变革。2023年以来,上海法院以场景建设、数字建模为重点,大力推进数字法院建设,开创审判工作现代化建设新局面。《上海数字法院》专栏持续关注数字法院建设,讲述我们如何通过数字改革向“数据”要质量、向“技术”要效率、全方位赋能人民法院工作的故事。
“我的房子名义上是卖给他了,但他实际上没付钱呀,这种买卖合同为何不能解除或者撤销?”实践中,为达到避税等目的,部分当事人(特别是亲属之间)合谋造假,以房屋买卖方式变更房屋登记,行“名为买卖,实为赠与”之举。然而,当房屋赠与人想反悔时,便会以当初签订的是房屋买卖合同、对方未支付房屋价款等理由要求解除或撤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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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类纠纷案件中的合同往往符合房屋买卖的外观,被赠与人通常难以拿出房屋被赠与的书面证据,当事人在交易过户时的真实意思是买卖还是赠与,在司法实践中具有一定的争议性。
“名为买卖,实为赠与”如果没有被识别出,将在客观上纵容合谋造假和避税的行为,造成不良价值导向。而案件被认定为“名为买卖,实为赠与”,赠与人将无法再拿回房屋,如果法院未能在案件审理和裁判文书中做好充分的释法说理,极可能会激化矛盾,影响案件处理效果。
如何辅助承办人员研判裁判风险,进一步推进定分止争?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徐汇区人民法院)申报研发了适用于房产纠纷案件的上海法院“名为买卖,实为赠与”应用场景。
挑战:如何确定科学筛选区间?
“名为买卖,实为赠与”类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大多缺少直接证据证明行为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需要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结合买卖合同条款、交易方式、当事人关系等因素仔细探究当事人真实意思,并依法作出认定。
“我们希望通过这一场景,在法官遇到此类案件时,提示他们充分注意案件细节,进一步做好释法说理工作。”该应用场景设计人员之一、徐汇区人民法院法官王超说。
场景设计人员在研讨
场景研发试验过程中,设计人员多次打磨筛选规则,起初只包含房产类案由,场景推广后,因发现个别家事案件中涉及家庭财产时也有此情况,故在嵌入系统时,将案由范围扩展到家事类。
但在嵌入测试中,设计人员发现,法官反馈的有帮助率明显下降,一度让该应用场景研发陷入困境。设计人员没有气馁,从头开始检视筛选规则,与技术人员反复探讨,发现根据嵌入触发提醒反馈,家事类案件命中确认数较少,最终删除了原嵌入规则中家事类案由,确定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赠与合同纠纷为筛选案由。
该场景规则嵌入全市法院办案平台后,经承办人员反馈有帮助率超过七成。
预警:存疑线索的条分缕析
“平台提示:您正在审理的XX案件,可能存在‘名为买卖,实为赠与’情形,建议您核实涉案房屋买卖合同当事人交易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在徐汇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中,承办法官收到来自上海数字法院审判监督管理平台的弹窗提示。
这起案件中,父亲(原告)起诉儿子(被告),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并将房屋恢复登记至原告名下。收到应用场景弹窗提示后,承办法官进一步核查了案件证据及庭审笔录,梳理了案件事实及争议焦点,从交易细节磋商、合同空白条款、支付购房款、过户手续办理、房屋交付情况以及原被告特殊身份关系等方面综合考量后,认定案涉房屋买卖合同确属“名为买卖,实为赠与”,驳回原告要求房屋恢复登记至其名下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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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型预警提示帮我进一步明晰了审理思路,在我和原被告沟通释明时也起到了一定辅助作用,案件判决后,双方当事人都服判息诉。”承办法官说。
无独有偶,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即将报结时,法官助理也收到了该弹窗提示。经仔细核查案件事实和相关证据,并报合议庭重新评议后,确认该案具有特殊情形,不属于“名为买卖,实为赠与”情形,最终合议庭“踏实”结案。
值得一提的是,应用场景提示并不作为定案依据,提示目的在于将存疑线索呈递承办人员,建议承办人员对法律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依法处理,避免出现案件质量差错瑕疵。
场景联动:维护公平税收秩序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贾宇在第四次数字法院建设推进会上指出,“复杂大场景建设是推进数字法院的重要内容,是数字法院能否实现更高质量发展的关键。” 在应用场景建设过程中,既要围绕高质量场景建设的目标,持续优化要素式、改发点场景建设,推动小场景“串联合并”为大场景,还要拓展深化其他场景建设,推动各个板块协调发展。
上海法院在应用场景建设中注重场景和关联场景的联动。除了徐汇区人民法院申报建立的“名为买卖,实为赠与”场景,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也正致力于研发上海法院“名为买卖实为赠与房产交易行为税务问题监管及治理 ”场景,希望在房屋买卖行为被认定为“名为买卖,实为赠与”情形并判定无效后,能将判决文书推送至税务机关,督促当事人及时补缴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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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上海法院将锚定数字改革赋能工作目标,继续向纵深推进数字法院建设,突出“建”的创造性,加快建设高质量应用场景;体现“用”的实效性,着力提升场景运用成效;发挥“推”的能动性,形成推进数字法院建设的强大合力,进一步加强力量研发复杂场景、大场景,以更好落实全市法院高效、有序落地建设数字法院的要求,助力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本期作者
胡歆婷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
本期作者
张硕洋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政治部司法行政人员
来源丨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高院供稿部门:民事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执行裁判庭)、审判管理办公室、信息管理处
文字:胡歆婷、张硕洋
摄影:张超、阿土
责任编辑:秦小月、郭燕
编辑:丁易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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