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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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筑行业中,由于工程项目的复杂性,常常存在多层分包、转包的情况。在这样的背景下,实际施工人(即实际完成工程的施工队伍或个人)与承包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往往较为复杂。
在哪些情况下,多层分包或转包的实际施工人可以直接向承包人主张工程款?
最高院在《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袁中华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中明确:
多层分包、转包关系下的实际施工人,有证据能够证明其与承包人之间存在事实合同关系(有过对账、结算、付款等行为)的,其可以直接向承包人主张支付工程款。
换句话说,在多层分包及转包的法律关系中,若实际施工方与承包方没有书面合同的,但其持有充分证据,证实与承包方之间确有事实合同关系,包括但不限于对账、结算及付款等行为,该施工方有权直接向承包方主张工程款项。
据此,当实际施工人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与承包人之间存在事实合同关系时,其有权直接向承包人主张支付工程款。
一、事实合同关系的认定
事实合同关系是指在没有书面合同的情况下,双方通过实际履行行为形成的一种合同关系。在建筑行业中,实际施工人与承包人之间可能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通过一系列的对账、结算、付款等行为,形成了事实上的合同关系。
二、实际施工人主张支付工程款的法律依据
1. 法律规定: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同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或者通过实际履行行为形成。实际施工人与承包人之间的事实合同关系,只要能够通过证据证明,即受到法律保护。
2. 证据要求:实际施工人主张支付工程款时,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如对账单、结算单、付款凭证等,以证明其与承包人之间存在事实合同关系。
3. 直接主张权利:在证明了事实合同关系后,实际施工人有权直接向承包人主张支付工程款。这包括要求支付未结清的工程款项、逾期利息等。
四、实际施工人的权利保护
1. 法律救济途径:实际施工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途径,向承包人主张支付工程款。
2. 诉讼时效:实际施工人应当注意诉讼时效的规定,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债权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
3. 证据保全:在主张权利的过程中,实际施工人应当注意证据的保全,如对账单、结算单、付款凭证等重要文件的保存,以备不时之需。
要提醒注意的是,在多层分包、转包关系下,实际施工人与承包人之间的事实合同关系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实际施工人通过提供充分的证据,可以证明其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关系,并直接向承包人主张支付工程款。
法律这样规定不仅有助于保护实际施工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助于规范建筑市场的秩序,促进公平正义的实现。实际施工人在主张权利时,应当注意证据的收集和保存,以及诉讼时效的规定,希望大家都能充分使用法律武器,有效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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