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份,乐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接到了晋园社区居民委员会求助:临汾市曲沃县某小区居民楼10层住户自家马桶及下水口无端返水并蔓延至客厅、卧室,将家中地板、家具损坏。经小区物业调查,堵塞物为一次性洗脸巾塑料袋等生活垃圾,但因无法确定实际侵权人而引发了邻里纠纷。
【处理过程】
“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值班律师了解相关情况后,实地查看了业主受损情况,发现堵点位于10楼与9楼之间。该楼业主共同使用同一根下水主管道,所有业主负有共同管理、共同注意义务,不得随意往管道中丢弃生活垃圾,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不能查明具体侵权人时,受损业主楼上所有住户均应承担赔偿责任。
在调解现场,免费法律咨询值班律师与物业公司当着所涉业主,请专业水电施工人员分析管道排水原理,确定10楼业主住房受损主要原因为下水主管道被生活垃圾堵塞所致。 值班律师综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千一百七十条之规定,明确了相关业主对管道的共同管理、共同注意义务,在不能查明损害事实由哪位业主具体造成时,受损业主楼上所有住户,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事发后物业公司在第一时间对该下水道进行了清理与疏通,并对受损房屋进行了清洁、消毒,尽到了相应的管理义务,该小区物业公司可以免除相应责任。最后,值班律师、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小区物业共同努力下,经过多次调解,楼上16家住户与受损业主达成赔偿协议,共同赔偿2880元,此事得到圆满解决。
来源:曲沃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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