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
南京警方通报:
江苏首例生产、销售
伪劣电动自行车案告破
该案的侦办线索源于一起交通事故:今年5月13日,在南京雨花台区某路段, 一名电动自行车骑行者撞倒一名行人,致行人严重受伤,被送ICU抢救。
警方调查发现,该骑行者所骑电动自行车系非法改装,其车架、电池仓限速器、电池均已被改装,存在刹车性能削弱、车速过快等安全隐患。警方从这辆车的销售来源寻线追踪,于今年5月28号锁定多个犯罪团伙并实施抓捕。
今年5月28号,南京警方在南京江宁区某电动自行车出租商行、某仓库等地点摧毁涉嫌生产、销售伪劣电动自行车的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扣押非法改装的电动自行车车架400多辆。
经查,犯罪嫌疑人主要通过“以租代售”的形式,将涉案车辆销售给以快递、外卖等为主的有特殊需求的人群。犯罪嫌疑人非法改装的电动自行车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存在车速过快、车身过大等重大安全隐患。
目前,4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句容电动车主注意:
严禁!最高罚5万!
近日,江苏省自行车电动车协会
联合多家电动自行车头部企业
发出倡议
呼吁全行业坚决抵制
劣质、改装、梯次利用锂电池的行为
据国家消防救援局统计,今年1-5月份,全国共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10051起,而这其中不少事故都和电动自行车电池安全水平不高、产品质量把控不严、违规拼装改装等行为屡禁不绝有关。
此次江苏省自行车电动车协会联合新日、雅迪、爱玛、绿源等四家头部电动自行车企业,共同倡议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生产及销售锂电池,不篡改、不改装、不使用劣质锂电池,不使用梯次利用锂电池,让电动自行车合规出厂。
各地执法部门也将重拳出击,强力打非治违,管住线下经营网点和维修店铺,严厉打击拼、改装梯次利用、劣质封装锂电池等违法行为。
最高罚5万元
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三十六条、第四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拼装电动自行车;不得改装电动自行车的电动机和蓄电池等动力装置,或者更换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机和蓄电池。有违法拼装、改装、加装电动自行车的经营行为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驾驶违法拼装、改装、加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处二百元罚款;加装、改装的,责令恢复原状;拼装的电动自行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
来源:江苏新闻 江苏消防
编辑:解易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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