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中书协副主席、秘书长赵长青,为他人获批中国书协会员、当选中国书协理事...等方面,受贿2486万元。
赵长青利用担任中国书法家协会分党组书记、副主席、秘书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获批中国书协会员、当选中国书协理事...等方面,谋取利益。
赵长青非法收受财物,折合2486万元,以受贿罪被判12年6个月,并处罚金240万元。
(中国书法家协会原副主席赵长青)
我收钱,不用躲,不用藏,直接存银行
黑龙江省某市人事局干部郭某某违规获取二级美术师资格。
2011年,赵长青在明知郭某某职称系虚假的情况下,仍违规同意将其调入中国书协。
事后,郭某某在赵长青过生日和其母亲丧事期间,送给赵长青礼金11万元。
2012年至2013年,应李某某请托,赵长青利用职务便利,为李某某借调至中国书协工作并担任有关公司负责人等方面提供帮助。
2013年8月,李某某向赵长青贿送现金20万美元。
(中国书法家协会原副主席赵长青)
2012年至2014年,山西老板李某为他人请托办事,到赵长青办公室奉上大额现金。
对此,赵长青暗示对方可以购买其个人书法作品.
以此掩耳盗铃将几十万元贿金揣入腰包。
2012年至2013年,赵长青以提供个人书法作品为幌子,与山东商人王某签订所谓长期收藏协议.
王某为赵长青支付了巨额购房款。
向赵长青行贿的人员,绝大多数曾以“买字”为名向其输送利益。
赵长青对此十分得意,还专门总结了一套顺口溜:
“当官的收钱,不是贪污就是受贿;
我收钱是稿费,既不犯法又不犯罪,顶多交点税。
我收钱,不用躲,不用藏,直接存银行;
不怕警车叫,照样睡好觉”。
(中国书法家协会原副主席赵长青)
倒掉的官员“书法大师”们
赵长青案暴露了书法界乱象。近年来,倒在“雅好敛财”上官员不在少数。
靠书法敛财,可追溯到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
胡长清热衷题词,媒体报道,1998年左右,胡长清题字的价格已达每幅3000元至6000元,有一幅字润笔费竟达9万元。
2000年3月,胡长清因贪污受贿被依法执行死刑,南昌城里掀起了一股“铲字风”。
河南省委原常委、郑州市委原书记王有杰曾任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出版有《王有杰书法集》。
他在台上时,有评估其书法价格为每平方尺上千元。
落马后,某拍卖行曾通过网络拍卖一幅王有杰的书法作品,起拍价仅30元,却无人问津。
湖南省郴州原市委书记李大伦,在任时出版了《大伦书法作品集》,定价高达418元。
短短几年,李大伦卖《大伦书法作品集》这本书,就赚了3000多万元。
其落马后,该作品集无人问津。
(李大伦卖书法集,赚三千万)
广东省政协原主席陈绍基退休后,自认“安全着陆”。
陈绍基到处题写“黄花晚节香”,出钱拿字的官员如获至宝。
2010年陈绍基落马,“晚节”不保 。
2019年9月,河南省政协原副主席靳绥东,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他是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河南省书法家协会名誉主席,安阳市书法协会名誉主席,曾高价出售本人书法作品。
落马后,殷墟刻有其题字的石头也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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