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支付网6月18日消息,根据企查查公开信息,第三方支付机构开联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开联通支付”)成为被执行人。相关执行案件(案号:[2024]闽01执996号)立案日期为2024年6月17日,执行标的超过25亿元,执行法院为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另外,所属的司法案件信息还显示,和开联通支付一同成为被执行人的还包括厦门骏豪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大连国际娱乐有限公司、大连环球外商俱乐部有限公司等企业。
据移动支付网了解,开联通支付成立于2010年,是国内首批27家获得人民银行颁发《支付业务许可证》的支付机构之一,获准开展的支付业务为全国范围的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以及互联网支付。2021年,开联通支付完成支付牌照的第二次续展,牌照有效期延至2026年5月。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本次在执行案件中成为了被执行人,开联通支付部分股权已被其大股东质押。2023年10月,开联通支付新增一条股权出质信息,出质人为其大股东微科睿思在线(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微科睿思”,持股比例90%),质权人为西藏宏业博通实业有限公司。另外,微科睿思持有的开联通支付这部分股权,已经被法院冻结。
2023年10月前后,微科睿思的实际控制人还发生了变更,由上海雍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上海雍勒”)变为北京天润富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正因微科睿思的这一股权结构变动,开联通支付的实际控制人也就随之变更。
微科睿思的前股东上海雍勒,即港股上市公司“中国支付通”在境内成立的实体。早在2014年5月,“中国支付通”通过上海雍勒以1.56亿元收购持有微科睿思三分一的权益,彼时还约定上海雍勒可于完成收购后一年内,以3.12亿元收购微科睿思余下三分之二权益。2014年10月,“中国支付通”再发公告,有意正式行使期权收购微科睿思67%股权,使其控制开联通90%股权。上述实际控制人的变动,亦意味着开联通支付被剥离出“中国支付通”的体系。
除了实际控制人变动,开联通支付在该时间点前后,还发生了负责人变更。2023年8月18日,开联通支付的法定代表人由贾明玉变更为黄浩玮,而根据工商信息,贾明玉于2023年6月才登记成开联通支付的法定代表人。
在控股方、管理人员频繁的变动后,开联通支付这次又牵涉巨额执行案件,成为被执行人。种种因素叠加在一起,或许也意味着这家老牌支付机构已被卷入了巨大的漩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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