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社会鱼龙混杂,总能让我们被迫见证人性的多样性,我们不敢保证所有的人都是好人。然而,有些坏事明明可以防患于未然,最后却因某些人的疏忽而发生,这确实让人难以释怀。
6月21日,山东青岛的陈先生向媒体控诉称:今年元宵节,他19岁的女儿被她的堂哥陈某杀害,而案发时间正处于陈某强奸未遂被监视居住期间。
那么,既然陈某此前就涉嫌强奸,公安机关为何不将其逮捕?反而放任他自由出入,继续危害社会呢?
事情还要从去年的2023年8月9日说起,当天陈某以手机像素不高为由,联系房产女中介到其住处帮忙拍摄屋内视频。
出于职业操守,女中介欣然前往。
可没想到进门拍摄视频还不到一分钟,就被蓄谋已久的陈某用木制拖把从身后偷袭,头部被狠狠击中。
女中介当即被打懵,愣在了原地,几秒钟内又被连打了两下后,她突然反应过来,开始逃跑。
陈某紧追不舍,将女中介的胳膊、腿和后肩打得全是淤青。
慌乱之下,女中介抄起旁边蓝色的矿泉水桶进行格挡,陈某的木棍打到水桶上反弹掉落在地上,女中介趁着这个空挡急忙跑出房间并大声呼救。
最后,女中介的呼救声成功引起了周围居民的注意,陈某因此才没能得逞。
事后,女中介报了警。
警方将陈某逮捕后,对其进行了审讯,陈某对持棍棒击打女中介的行为供认不讳。
至于作案动机,陈某一开始说,看到女中介长得好看,便起了歹心,想要打晕她然后实施强奸。
可就当大家以为陈某会被绳之以法时,他却翻供了。
他否认自己想强奸的意图,而是谎称自己只是想打人。
由于证据链不足,再加上受害女中介只受了轻微伤,所以检察院认为陈某对社会没有危害性,不符合批捕条件。
但毕竟陈某打人在先,于是给予他被监视居住的处罚。
这也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规定中写明在被监视期间不得离开住所,可这个监视令对陈某来说却形同虚设。
据女中介透露,在监视居住期间,陈某一直可以随意出入。
有一次,他的同事开车送货,陈某外出看到后就一直尾随,还伺机拉开副驾驶车门进入车内。
好在当时中介同事事先锁上了车门,陈某没有得逞,但这件事仍然把同事吓到魂飞魄散。
因为害怕陈某打击报复,也因为陈某的所作所为给自己留下了巨大的心理阴影,受害女中介在事发后长达半年的时间内都没再去上班,始终处于恐慌之中。
这导致她精神和身体都出现了问题,需要靠药物维持才能入睡。
经医院诊断,受害女中介患上了重度焦虑症及重度抑郁症,对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
本以为女中介的经历就够惨了,没想到又有陈某的堂妹比她还惨,连命都搭上了。
今年元旦期间,陈某将其堂妹杀害,年仅19岁的小姑娘就这样以惨烈的方式告别了世界。
据死者父亲陈先生称,事发前亲戚都不知道陈某处于被监视状态,平时看他出入自如,对他也没有提防。
案发前一天,陈某还特意去死者家踩点,第二天直接带刀冲进去将女孩残忍杀害,这属于预谋犯罪,而不是冲动犯罪。
女儿的离世让陈先生悲痛欲绝。他认为,陈某在对女中介强奸未遂时,检察院就应该将他抓捕。就算不批捕,也应该有人负责监视他,而不是放任他不管,所以办理与中介案件的有关负责人难辞其咎。
该事件被曝光后,网友议论纷纷。
有网友气愤地质问,谁在陈某“没有危害性”的处罚结果上签了字,都应该担责。
也有网友反问,监视期间没有部门真正做到监管,那不就等同于无罪释放吗?
还有网友怀疑,正常人不会这么暴虐,陈某是不是精神病发作,才将魔爪伸向了堂妹。
事实上,陈某自己也希望通过精神鉴定来逃避法律追责,申请去医院做了精神鉴定,鉴定结果是无精神疾病。
看来有些人的坏,就是骨子里的。
如今距离陈先生女儿被害已过去半年有余,在陈先生的不断举报下,检方已经将陈某强奸未遂案与杀人案并案审理,关于职能部门的失职问题也成立了调查组。
据陈先生透露,负责办案的派出所所长目前正在接受纪委审查,是他的监管不力和玩忽职守,辅助了陈某的犯罪行为。
陈某的犯罪,不仅仅是对司法公正的一次拷问,更是对社会监管体系漏洞的一记警钟。
责任的追究不应止步于犯罪者本身,那些在职责岗位上懈怠、失职的行为,同样需要被严厉审视。
社会的安全网,需要每一环都坚韧可靠,任何一个环节的松弛都有可能酿成大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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