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两起司机撞人后对受害人二次碾压,这是故意杀人
文/叶雨秋
6.21日内蒙古57岁女子斑马线被撞,打电话求救时被故意二次碾压杀死。
本来很普通的一次交通事故,行人在斑马线,机动车肯定全责,但看情况撞得并不是很严重,女子还能打电话,机动车司机走保险可以按照交通事故解决,如果保险买的全司机可能都不用出一分钱。
现在变成恶性杀人案!?肇事司机是当地新富包工头,当天喝了酒,是不是想着“撞残不如撞死"?所以开车进行二次碾压,还是喝酒头发蒙只是想绕过女子,但是无法掌控距离?
不管如何,现在已经变成了恶劣事件,造成了恶劣影响,肇事司机的行为令人发指!
二家人都废了!这个女士的家人失去了母亲或者爱人。而这个司机家里面失去了一个父亲或者儿子。
内蒙古这个司机,摊上大事了!涉嫌酒驾、逃逸,二次碾压女子致死!据知情人透露,司机是包地的,有点钱,当时车上有4人,被抓时车上的4人在加油站附近,在争吵。
据说是因为车上有人认为撞了人,不该逃逸,发生争吵。
有网友说,车里四个人喝了酒,所以应该开车逃跑怕吊销驾照,猜测副驾想表达的意思是你喝酒撞人了赶紧跑,并不是让司机压着人跑。司机慌了一脚油门给人压死了,跑了。
不管怎么说,司机的做法,已经引起公愤了!这事不严判,没法给受害者一个交代!
内蒙古女子被撞碾压事件,警方已经发布警情通报,有五点值得注意:
1、嫌犯郑某某是40岁的无业游民。据其他知情人讲述,他是一个包工头,车上除了他,还有另外三个朋友。四人一起喝了很多酒,出事之后在加油站附近起内讧打架,被警方抓获。
2、血液中乙醇含量高达178.73mg/100ml。根据规定,血液中酒精含量在20mg/100ml—80mg/100ml,就是酒驾;超过80mg/100ml,就被认定为醉驾。所以,嫌犯是严重的醉酒驾驶,这也印证了第1条中四人一起喝酒的说法。
3、57岁的被撞女子名叫栗某某,她是先被碰撞在地,后来又被碾压后,送去医院抢救无效后身亡。根据栗某某女儿的讲述,母亲碰撞倒地后,本没有生命危险,副驾驶的人还开门看了,母亲自己也打电话自救,可最后又被车子二次无情碾压。
4、事情发生在6月21日的14时41分,警方当天下午16时03分就将嫌犯郑某某抓获,整个过程仅一个半小时,当地警察的抓人速度的确厉害。
5、嫌犯郑某某已经被刑拘,当地公安局启动了命案侦破工作机制。这说明郑某某涉嫌的犯罪,不是简单的交通肇事或交通肇事逃逸,很可能涉嫌故意杀人。
这两种刑事犯罪的处罚标准不同,故意杀人是很恶劣的刑事犯罪,可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相比之下,交通肇事罪就要轻很多。
6月24日,广东梅州,网传监控视频显示,一女子骑电动车经过,被小轿撞倒,小轿和前车追尾才停车,女子发出尖叫,周围群众紧急施救,从女子怀里抱出孩子,一名男子上前,打开车门看司机。
突然,小轿车迅速向后倒车,连同男子一起带翻,令人费解的是轿车又加速前进,再次碾压被撞女子。
老司机也觉得不可思议:她是怎么做到的,这么短的时间里,完成倒车和前进的转换和加速。
网上流传着一种可怕的声音:怕残了后事多,第二次启动想将伤者压死,太残忍了。但愿这位司机是油门、刹车分不清,至少不存在主观上的故意,但法律责任是逃不掉的!
这两次事故引发关注和热议,全网纷纷支持严惩司机及同伙,理由是:所有心存侥幸酒驾者,都在观望凉城县警方的处理结果。
人性的漏洞,往往因为制度的缺陷而蔓延生长。严惩,就是要警示所有人敬畏生命,对守法心存敬畏!
车主撞人后,没有第一时间下车施救,并且二次碾压受害人,涉及故意杀人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经过调查,证明车主在第二次碾压受害人时具有杀人的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导致受害人死亡,而仍然实施该行为,那么车主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
令人欣慰的是,警方就是以故意杀人罪对两名司机刑拘,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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