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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八个省河湖长令,描绘河清湖美荆楚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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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目新闻记者 庞正

通讯员 刘超

近日,湖北发布第8号省河湖长令,开展碧水保卫战“聚势行动”。这是湖北连续第八年发布省河湖长令。

湖北省河湖长制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2017年以来,湖北省在全国率先以省总河湖长签发河湖长令的形式,持续开展碧水保卫战系列行动,分别聚焦“迎春行动”“清流行动”“示范建设行动”“攻坚行动”“净化行动”“专项整治行动”“幸福河湖共同缔造行动”等主题推进河湖长制重点工作,形成特色工作品牌,得到水利部的肯定和社会广泛认可。

八年来,一年一个河湖长令,湖北省河湖面貌显著改善,水生态水环境持续向好,正加速实现从碧水清流到幸福河湖的跨越。


宜昌市枝江金湖

第1号令开启碧水保卫战

2017年1月,湖北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并于当年12月颁布第1号省河湖长令,部署碧水保卫战“迎春行动”。这是湖北省在全国率先由省总河湖长签发的河湖长令,也拉开了湖北持续开展碧水保卫战系列行动的序幕。

第1号令主要针对河湖内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行为,开展河湖库保洁行动,清除各类水面垃圾,打击非法采砂,开展非法侵占水域岸线问题治理等。第1号令发布后,湖北清除长期积累的河湖垃圾16.2万吨,清除河湖岸边违章建筑69.1万平方米,初步实现了河湖环境从“没人管”到“有人管”,从“管不住”到“管得好”的方向转变,全省河湖环境焕然一新。

随后,在2018年5月,湖北发布第2号省河湖长令,部署开展碧水保卫战“清流行动”,主要内容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武汉召开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大力开展空间管控、水质提升、标准建设等行动。第2号令发布后,通过划定河湖管理范围线、清理整治长江岸线、腾退沿江化工企业、整治黑臭水体等措施,持续改善河湖水质,修复河湖生态,长江岸线整治一新,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首次达到86%。

2019年4月,湖北发布第3号省河湖长令,部署开展碧水保卫战“示范建设行动”,推进河湖长制提档升级,组织市县区创建“示范河湖”,评选“示范单位”“示范人物”,激励各级河湖长、各单位争先创优,激发社会群众共同治水管水的积极性。最终,全省遴选出100个示范河湖、500个示范单位、1000名示范人物,树立了河湖治理保护的各类榜样,带动引领各地各级积极创建一批环境优美的示范河湖。


荆州市石首市天鹅湖

持续攻坚改善河湖面貌

2020年5月,湖北发布第4号省河湖长令,要求开展碧水保卫战“攻坚行动”。此后三年,湖北河湖水质不断提升,国控断面水质优良率达93.7%。

第4号令主要内容为开展水质提升、空间管控、小微水体整治、能力建设四大攻坚行动。湖北通过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黑臭水体整治、河湖“清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开展沟渠塘堰等小微水体治理,实施退田(渔、垸)还湖,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等措施,进一步改善河湖水质及生态环境,督导解决河湖“四乱”问题1096个,长江岸线清理整治难点问题整改销号12个,清理整治长江、汉江码头1787个,全省主要河流水质为优,省控河流断面水质为Ⅲ类以上的占93.9%。

随后,在2021年5月,湖北发布第5号省河湖长令,部署碧水保卫战“净化行动”,要求持续改善河湖水质,整治河湖岸线,恢复河湖生态,建立河湖保护长效机制。第5号令发布后,通过加强控源截污、推动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进长江排污口溯源整治、加强水土流失防治、健全河湖保洁机制等措施,组织各地聘用全省6.5万余名河湖管护员、保洁员,实现河湖保洁全覆盖,排查整治“四乱”问题608个,清理非法占用河道岸线394公里,清理建筑和生活垃圾14万吨,国控断面水质优良率达93.7%,长江干流水质全线提升至Ⅱ类。

2022年5月,发布第6号省河湖长令,部署碧水保卫战“专项整治行动”,主要内容为开展丹江口“守好一库碧水”专项整治、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水库除险加固、生态流量泄放提升行动等。第6号令发布后,实施562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等措施,拆除丹江口库区违建面积8万平方米,整治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291个、长江岸滩岸线生态复绿856万平方米。

幸福河湖建设正当时

2023年发布的第7号省河湖长令,部署开展碧水保卫战“幸福河湖共同缔造行动”,首次提出组织各地开展幸福河湖试点建设,持续改善河湖水质、发展新时代先进水文化、建设优美宜居水环境。

通过建设幸福河湖试点,湖北推动各地出台流域综合治理规划,建立幸福河湖管护机制,建设生态示范村湾,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排污口溯源整治,建设亲水便民设施,初步建成了一批幸福河湖,极大改善了人居水环境。

前不久发布的第8号省河湖长令,部署碧水保卫战“聚势行动”,从“聚能提升河湖长履职水平”“聚焦推进流域综合治理重点”“聚力开展河湖库‘清四乱’”“聚效做好河湖日常管护”四个方面提出任务措施,持续推进幸福河湖共同缔造,推动全省河湖更好实现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提升河湖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确保“一江清水东流、一库净水北送”,以高品质水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


荆门市莫愁湖

水生态水环境八年持续向好

湖北省河湖长制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2017年以来,湖北省每年围绕一个主题印发省河湖长令,持续开展碧水保卫战,取得较好成效,全省河湖面貌显著改善,水生态水环境持续向好。

八年来,湖北全面完成272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改,全省新建改造污水管网1600公里,458家沿江化工企业完成“关改搬转”,12480个入江排污口已完成整治10742个,完成整治率86.1%,腾退河湖岸线150公里。启动5个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5个湖泊综合治理试点建设,水美乡村建设试点获评全国“优秀”等次,洪湖等五大湖泊退垸还湖共245平方公里,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632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率提升到83.91%。已完成503个河湖评价,形成河湖健康档案。初步建成13个市级幸福河湖、103个县级幸福河湖、1200余个生态示范村湾(社区),莺河、柏临河、茅塔河入选全国幸福河湖建设试点。在全国率先出台退捕渔民社保补贴政策,退捕渔民中符合参保条件的31697人全部参保,22239名需安置渔民全部实现转产就业。

长江干流、丹江口水库水质继续保持Ⅱ类,汉江、清江干流水质持续为优。2023年,全省省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91.1%,同比提升0.6个百分点,省控水库首次实现水质全优良,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保持100%达标。长江刀鱼、鳤等稀有物种可见频率显著上升,长江水生生物资源呈现恢复向好趋势。

下一步,湖北省将继续抓好长江十年禁渔、黑臭水体治理、农村河湖管护等重难点工作,深入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湖泊综合治理试点建设,持续推进幸福河湖建设,持续凝聚河湖管护工作合力,努力提升群众对水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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