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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至6月21日,第八届“福厦晋昌”检察业务交流会在厦门召开,会议主题为“以检察新理念新机制 引领检察工作现代化”。福州市检察机关组织检察理论调研骨干围绕推动福州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开展实务调研,共有5篇论文获奖。晋安区检察院赵希霞、永泰县检察院黄溧参与现场交流汇报。
一等奖
《检察阶段和法院阶段企业合规“接力模式”研究》
福州市人民检察院 陈亨顺
福州市人民检察院 黄静如
二等奖
《涉毒自洗钱行为之入罪困境与解决进路》
福州大学法学院 何群
福州市人民检察院 郑清洋
三等奖
《罪责统一:本土化企业合规出罪机制构建》
晋安区人民检察院 江 伟
晋安区人民检察院 赵希霞
《案件质量评查中检察业务数据的深度智能化应用研究》
永泰县人民检察院 黄 溧
永泰县人民检察院 黄伟佳
永泰县人民检察院 郑 雯
《特殊减轻处罚条款适用的影响因素与判断规则》
永泰县人民检察院 黄溧
福州工商学院 张文英
清流县人民法院 熊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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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厦晋昌”检察业务研讨是福建福州、泉州、厦门、山西晋城、宁夏吴忠、新疆昌吉四省六地检察机关根据省级检察院协议,搭建跨越4000多公里的检察理论与实务研究交流的桥梁,为东南、华北、西北地区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各具特色的检察实践提供了有益借鉴,是各地加强检察业务交流、提升检察业务水平的重要途径。
来源:法律政策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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