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区分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与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等罪?
资深刑事辩护律师、从事刑辩业务十余年的要永辉律师(15824811815)解答:
本罪的适用应排除间接正犯与教唆犯的情形,即组织未成年人实施的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等活动本身并不符合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敲诈勒索罪的犯罪构成,仅为“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行为”。如果所组织实施的盗窃等行为已经符合盗窃等犯罪构成,则对组织者不能以本罪论处,而应以间接正犯或者教唆犯原理来处理。
具体而言:若所利用的未成年人未满16周岁,则所利用的未成年人实为其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等犯罪行为的工具,依间接正犯原理,对组织者直接认定为具体的盗窃罪、抢夺罪等;若所利用的未成年人已满16周岁,则所利用的未成年人本人也应对盗窃、抢夺等承担刑事责任,此时组织者实属教唆犯,且为教唆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重处罚。
二、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依照《刑法》第262条之二规定,犯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司法实践中需要注意的是,该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是加重处罚情节。
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指多次、大量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给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的;长期以暴力、胁迫等手段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给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因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给当地社会治安秩序造成严重后果的等情形。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