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一位网友在短视频平台晒出一张宁夏儿童医院收费凭证,其中一项收费项目为:静脉输液(座椅一组),费用5元,不少网友质疑这项收费是否合理。25日,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了解到,医院收取的这项费用符合相关规定。(6月25日纵览新闻)
患者在医院输液,除了药费外,医院还要收“座椅费”,令人诧异。虽说座椅费“符合规定”,并非乱收费,但是网友还是难以接受,毕竟输液需要座位,乃是常识,医院还要单独向患者收费,是否合理,值得探讨。
而这也不是“座椅费”第一次引发争议。此前,上海的医疗机构也普遍收取每人每次3元至5元的“座椅费”“躺椅费”,引发患者普遍不满。据极目新闻报道,2006年,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建议医疗机构取消这类不合理收费。2011年3月,在媒体曝光济南的医院收取座位费后,山东省物价局下发通知,要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门诊静脉输液收费,不得另外加收观察、垃圾处理、取暖(空调)、座椅等其他任何费用。
由此可见,医院输液收取“座椅费”现象虽有多年,但并非就是“理所当然”。一来,“座椅费”一般较低,隐藏在众多项目里不易被发现,很多人甚至都不知道有这一项费用,这也是“座椅费”能安静“躺”收这么多年的原因之一。
二来,已有物价部门发文要求取消“座椅费”。这也从侧面说明,“座椅费”并非就是“合理”。毕竟医院是公共场所,座椅是必备设施,患者去医院看病,总是要休息、等待的,总不能让患者提着输液瓶到处逛吧。
因此,“座椅费”虽不贵,医疗保障局以及医院还应重新审视这笔费用的必要性与合理性。医院属公益性机构,以救死扶伤为职责,不能单纯以盈利为目的。本着为患者提供贴心服务的初衷,还是尽早取消不合理的“座椅费”为好。
江德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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