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错,我要上诉。”
刘招华面对法院的判决,他嚣张地说道。
提到刘招华,熟悉他的人不禁感到一阵感叹惋惜,他们不明白是什么原因促使他走上犯罪道路。
毒品害人不浅,它使得原本美好的家庭支离破碎,危害社会和谐稳定。然而依旧有不法分子为谋取利益,铤而犯法制毒贩毒。警察出身的刘招华是如何一步一步堕落为毒枭?
下面,让我们一起来发掘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
7年制作毒品43吨,血赚3000多万
在广西普宁的一工厂仓库中,只见一个身高一米七左右,体型微胖的男子,一边低头看书,一边在捣鼓着五颜六色的物品。此人正是刘招华,他正在研究新型冰毒。
对于刘招华来说,制毒就像小孩过家家一样简单。但胜败乃兵家常有之事,刘招华制毒也不例外。面对一次次的失败,他并不气馁,反而是越挫越勇。
最终,在他不懈的努力下,新型冰毒就此诞生。他兴奋地狂奔起来,一个健步冲出门,飞奔将这个好消息告诉自己的合伙人,也就是广西普宁的毒王陈某锡。
陈某锡得知后,也是异常地兴奋。
他赶紧打电话给小弟,让手下的人定好饭店,准备好好庆祝一番。可没想到,遭到了刘招华的拒绝。
刘招华称,研发出新型冰毒只是计划的第一步,他接下来将专心致志开始制毒。
就这样,刘招华经过几个月不眠不休的努力,制作出43吨的新型冰毒。
刘招华和陈某锡二人很是满意该成果。做任何事情都需要各司其职,在刘招华和刘陈某锡的团队中,刘招华主要负责研发毒品,而陈某锡则主要负责贩卖毒品,而后二人再将赚来的赃款进分割。
俗话说的好,乐极生悲。陈某锡在一次贩毒中,被警察抓捕,最后锒铛入狱。
依据陈某锡的提供的有效线索,警方发现了刘招华的踪迹,并制定抓捕计划。
可刘招华就是一只狡猾的狐狸,早已逃之夭夭。警方对此也很是头大,警察出身的刘招华,具有很强的反侦察能力,这也代表着抓捕刘招华是有很大的难度。
刘招华野心勃勃,不甘于现状
刘招华以前是名武警后转为法警,好好的警察不干,反而去做毒枭,他的身上到底有着怎样的故事?
提到这,就需要说说他的前半生经历。
刘招华出生福建福安的一个贫困家庭里,家里有着几个兄弟姐妹。在他的记忆中,很少有父亲的身影。刘招华的父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已经因病去世。
在刘招华的童年时代,他十分渴望父爱。
因为从小没有父亲,经常无情地遭到同伴们的嘲笑。刘招华小小年纪,自尊心却很强。每每听到别的小孩议论他没父亲,他大部分会抡起拳头揍别人。
刘招华因此,也没少母亲的打骂。
母亲是个老实本分的家庭妇女,平常就靠着打零工挣钱养家糊口。家里的日子过得是十分清贫,因为母亲工作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有时候一家人的吃饭都成大问题。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刘招华暗暗在心中发誓,以后自己要挣大钱,绝对不要再过这样的苦日子。
转眼到了入学的年龄,刘招华家里虽然贫寒,但母亲却非常重视孩子的教育问题,咬咬牙勒紧裤腰,将他给送进学校。
刘招华十分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不像别的小孩贪玩,他每天勤奋苦读。
天道酬勤,刘招华次次考试都名列前茅,母亲对此也感到十分欣慰。刘招华读中专时,接触到了化学这门学科,并且他对该学科表现出极大的兴趣与天赋。
他每天最大的乐趣,就是看化学书,畅游知识的海洋中。
不幸地是,还没等刘招华读完中专,家中就突遭变故,因为没钱交学费,他不得不无奈辍学。
辍学之后的刘招华终日郁郁寡欢,可生活总是要继续的。刘招华擦干心中的泪水,继续开始他的人生之路。
他先是和哥哥学习技术,以后想靠着一门手艺立足于社会。
天资聪颖的刘招华很快学成出师,他开始尝试单独出活。最初,他对这样的生活状态还是比较满意的,可时间一长,他想如果他这一辈子每天就重复着同样的事情,那将是实在无聊致极。
于是,他又抓住时机,参加征兵选拔。承蒙上天眷顾,刘招华入选了。是金子在哪里都会发光。
刘招华在部队的表现也是非常优良,很快得到上级的赏识,被提升职位。
一次工作中,刘招华结识了一位台湾商人。这也正是他误入歧途的开始。在这位台湾商人的指引下,刘招华开始尝试制作冰毒,并从中狠狠赚了一大笔钱财。
在金钱的刺激下,刘招华密谋了一场大戏。他故意触犯禁令,被逐出武警部队,后又成为一名法警。刘招华借着职务上的便利,一边和台湾商人开工厂,一边又偷偷制作冰毒。
短短一段时间,刘招华摇身一变成为少有的大老板,同时他也是毒品贩卖道上赫赫有名的大毒枭。
随后,他干脆直接辞掉法警工作,将全部精力都投入到研发毒品当中。
刘招华就像臭水沟的老鼠,虽然藏身隐秘,可阳光总有一天会照到阴暗处。
没过多久,当地警方就发现了刘招华毒枭的身份。可狡诈的刘招华,早已进行逃跑。
流亡逃窜,仍然死性不改
刘招华一路逃窜,最后辗转来到广西桂林。为了更好地躲避警方的追查,他给自己伪造了假身份证,化身企业家,又再次开启他的毒品事业。
可花无百日红,正当刘招华如火如荼地准备大干一番时,警方正将目光悄然锁定在他的身上。
与刘招华经历几次过招失败后,警方深知他的细心狡诈。
于是,制定严密谨慎的抓捕计划,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成功逮捕刘招华。
据了解,刘招华利用7年时间,共计制作冰毒达40多吨,并从中共谋取非法利益3000多万。
被抓捕后的刘兆虎态度甚是嚣张狂妄,认为自己只是研发化学物品,并未制毒。
后刘招华因构成贩卖毒品罪,被法院判处死刑。
法律分析:如何认定刘招华构成贩卖毒品罪
想要分析本案中刘招华构成贩卖毒品罪,需要分析其犯罪行为是否符合贩卖贩卖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其中,最主要是判定其制作的化学物品是否属于冰毒。
依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贩卖毒品罪是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单位,一般以营利为目的,采取非法制作、销售、贩卖等方式买卖毒品的一种违法犯罪行为。
为更好了解贩卖毒品罪,下面将从犯罪主体、犯罪主客观、犯罪行为、侵犯客体等方面对该罪进行解读。
犯罪主体包括一般主体和特殊主体。一般主体是本罪的犯罪主体。因此,将重点探究一般犯罪主体。它是指年满16周岁且具有刑事能力的自然人。
如行为人未达到法定承担刑事责任年龄,主动从事制作、贩卖、走私毒品等活动,其应当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与处罚。但如行为人是被迫、或者被教唆从事上述活动的,一般法院将不会给予其刑事处罚。
构成贩卖毒品罪的行为人,其主观方面是故意的。其中,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而本罪的故意特指直接故意。
即行为人明知道自己犯罪行为会危害他人身体健康、损害国家安定,但为了谋取非法利益,依旧实施或者放任自己的犯罪行为。
此处,需要注意,行为人在买卖、走私毒品等活动中,如其不知道买卖或者走私的物品是毒品的话,则不会构成本罪。
本罪的客观方面主要表现为,行为人采取走私、贩卖、制造、介绍毒贩等行为实施犯罪,侵犯人民的生命健康权、我国的毒品管理制度。
回到本案,刘招华为获取非法利益,故意多次制作冰毒。
他借助化学物品,自主研制新型冰毒,虽然此冰毒的原材料是常见产品,不具有毒性,且新型冰毒不同于以往概念上的冰毒,但依旧不能否认它属于冰毒范畴,使人上瘾,具有极大的危害性这一事实。
通过上述分析,即可判定刘招华就是从事制作毒品的活动。
刘招华构成贩卖毒品罪,违反我国刑法有关规定,侵害人民的生命权、人身以及我国的毒品管理制度,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行为人构成贩卖毒品罪,无论毒品数量多少,都要承担刑事处罚。
如行为人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可被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刘招华制作冰毒高达43吨,远远超过上述法条规定的毒品上限,因此,他被判处死刑刑罚是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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