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太原市网约车司机向山西省人民政府网省长信箱
咨询,太原市网约车行业何时提高收费标准,并建议政府制定指导价政策。
对此询问,太原市交通运输局回复如下:
网民朋友,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核实:根据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网信办《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与驾驶员签订多种形式的劳动合同或者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针对你反映的有关诉求,我局已多次约谈滴滴等头部网约车平台公司,要求其维护和保障驾驶员的合法权益。同时,组织出租汽车协会发布2次《关于太原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风险预警的公告》,提醒我市网约车市场运力已趋于饱和,请我市网约车各有关单位、个人、驾驶员以及有意在我市从事网约车经营的企业和个人知晓以上风险预警内容,提高风险意识,谨慎做出理性选择,并做好承担所有政策、法律和投资风险的各项准备工作。
另外,建议您在与网约车平台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协议框架内与平台协商解决诉求,协商不一致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感谢您对我市网约车行业的关注与支持,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密切关注网约车市场变化和广大网约车驾驶员的合理诉求,加强对网约车平台的督促指导,维护市场秩序。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欢迎继续批评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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