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消息,近日,四川上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参与投标标书中采用的技术负责人成都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造假,被合江县经济信息科学技术局1对其处以“合江县黄溪水厂(一期)工程35KV输变电工程施工标段”中标金额的千分之五的罚款,即处罚金额为4万8899点7圆;2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法人)和直接责任人员(技术负责人)处单位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五的罚款,即处罚金额为贰仟4佰4拾伍圆,共计4仟捌佰玖拾圆。
据公告内容,四川上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参与投标标书中采用的技术负责人成都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造假。投标标书、袁宁养老保险历年(2002-2023)缴费信息、《询问笔录》等证据证实。根据这些违法事实,合江县经济信息科学技术局处罚了四川上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上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六章第六十八条、《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构成了一般违规行为。因此,合江县经济信息科学技术局对四川上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以罚款,罚款金额为5.37897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合经科行处决﹝2024﹞第1号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6-24
处罚内容
1.对四川上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以“合江县黄溪水厂(一期)工程35KV输变电工程施工标段”中标金额的千分之五的罚款,该项目中标金额为玖佰柒拾柒万玖仟玖佰肆拾点零贰圆,即处罚金额为肆万捌仟捌佰玖拾玖点柒圆;2.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法人)和直接责任人员(技术负责人)处单位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五的罚款,即处罚金额为贰仟肆佰肆拾伍圆,共计肆仟捌佰玖拾圆。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一般
违法事实
参与投标标书中采用的技术负责人成都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造假。投标标书、袁宁养老保险历年(2002-2023)缴费信息、《询问笔录》等证据证实。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六章第六十八条、《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按照《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认为违法行为为一般。
处罚机关
合江县经济信息科学技术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数据来源单位
合江县经济信息科学技术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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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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