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驰邦物流有限公司因未按照规定向收件人提供寄件人信息被处以罚款1000.
2024年07月03日,南京市邮政管理局就南京驰邦物流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向收件人提供寄件人信息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企业(个人)名称:南京驰邦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元荣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梅山街道矿业公司内西南井
品牌:韵达
二、案由
未按照规定向收件人提供寄件人信息
三、主要事实
收件人收到来源不明的单号463404044236913、46359890643349的快件取件码,收件人要求该公司提供寄件人信息被拒绝,违反《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四、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000.
五、责令改正的具体要求
责令立即改正。
承办单位:南京市邮政管理局
公开日期:2024年07月03日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政知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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