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盱眙县人民检察院7月1日通报一起房屋交易诈骗案件,房产中介杨某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根据通报,杨某某是一名房产中介,疫情期间,十天半个月不开张,为了能够“赚大钱”,2020年1月起至2021年9月,杨某某虚构其有工程抵债房可以低价出售,利用房产中介的身份,带领被害人进行实地看房,获取被害人信任后以房屋办证过户、缴税需要用钱等理由,并购买虚假不动产权证书,骗取被害人朱某某等10余人购房款合计人民币160余万元。
检察机关审查认定,被告人杨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到案后,杨某某认罪认罚,具有自首情节,建议对犯罪嫌疑人杨某某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最终,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判处杨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检察官提醒
现阶段,多地出台了系列购房优惠政策,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民众购房需求,也出现了一些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民众在购置房产时,应当对房屋不动产权证进行仔细甄别,前往房管部门或者官方网站查询核对所有权人、产权证号、登记核准日期、建筑面积等,以及房屋的抵押、租赁等情况,让未来的家住得安心、住得放心。
来源:淮海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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