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内,一起跨省盗窃案的处理过程展现了区域检察协作的新模式。近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与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检察院通力合作,成功办理了一起发生在上海、嫌疑人居住在江苏的刑事案件,为示范区内的跨省司法协作提供了范例。
5月16日,青浦区检察院受理了一起发生在上海市国家会展中心的盗窃案。案件审查过程中,检察官发现该案符合相对不起诉条件,但犯罪嫌疑人的居住地却在70公里之外的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这种跨省情况往往会给案件办理带来困难,但在长三角示范区一体化发展的背景下,检察官们找到了突破口。
青浦区检察院依托青吴嘉三地检察机关此前会签的《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检察机关关于部分常见罪名适用相对不起诉的意见》,启动了示范区检察协作机制。6月11日,在与吴江区检察院沟通协商后,两地检察院分别派员前往犯罪嫌疑人的居住地及其所在社区进行实地走访。
检察官们深入社区,走访了解犯罪嫌疑人的家庭关系、社会交往和日常表现等情况,全面收集了相关信息,形成了详实的社会调查评估报告,为后续的不起诉决定提供了重要参考。
6月14日,青浦区检察院组织召开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和侦查办案人员参与。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阐述了案件的审查认定事实、法律适用情况,以及拟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依据和理由。检察官指出,考虑到犯罪嫌疑人系初犯,犯罪情节轻微,且认罪态度良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示范区检察协作机制,建议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人民监督员和听证员认真听取了案件汇报,并就案件处理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们普遍认为,考虑到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犯罪嫌疑人的表现,给予其改过自新的机会更有利于实现司法公正和社会效果。经过充分讨论和独立评议,与会人员一致同意对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处理意见。
在听证会上,检察官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深入的释法说理和法治教育。检察官强调了遵纪守法的重要性,并详细解释了相对不起诉的法律含义和后果。面对检察官的耐心教育,嫌疑人表现出真诚的悔改之意,对自己的行为做出深刻反省。
6月18日,青浦区检察院正式对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为体现跨区域协作的特点,青浦区检察院还委托吴江区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异地不起诉公开宣告,进一步彰显了司法的温度和协作机制的优势。
这起跨省案件的成功办理,不仅体现了长三角地区检察机关的紧密协作成效,更展现了区域一体化发展为司法工作开辟的新路径。下一步,青浦区检察院将携手吴江、嘉善两地二检察机关,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机制,通过开展异地社会调查、不起诉宣告等创新举措,打破区域壁垒,提升案件办理质效,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内的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记者:朱泽敏
摄影:朱泽敏
编辑:吕斌
责任编辑:郭苗苗(首席)
终审:赵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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