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法官,我们的案子都处理完了,我想第一时间把这个消息告诉你们,太感谢你们了,要不是你们帮忙,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解决呢!”7月3日上午,滕州市人民法院木石法庭的刘法官收到了当事人赠送的一面印有“党旗红暖民心 辨是非维公正”的锦旗,一面锦旗,传递着群众的认可,一声感谢,蕴含着法院人的担当和情怀。
案情简介
杨大妈年近八旬,河南洛阳人,1994年改嫁到滕州木石。老伴石某于2022年去世后,杨大妈与其继子女之间因遗产问题产生纠纷。继子石某1于2023年底将杨大妈及其继女石某2诉至法院,各方争议较大,调解未果。后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对被继承人石某的财产进行全面审查并细化分析,为便于下一步执行,在判决时大胆突破原被告身份限制,确认各方均有相互配合义务。判决后,各方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
“如我在诉”促执前和解
判决生效后又面临新的难题,杨大妈常年在河南老家居住,两个继子女均长期在北京工作生活,且因家庭矛盾,继女石某2与杨大妈多年来鲜有来往,无意主动配合,另外,涉案房产证的过户、补办及银行存款的支取,在实践操作中难度很大。为此,杨大妈从河南老家赶来滕州,到法庭咨询申请强制执行的相关事项,承办法官考虑到杨大妈年龄较大,往返路途较远,就主动与在北京的继子女取得联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从中磋商,一方面充分向其释法说理,另一方面从诉讼成本、亲情维系等多方面因素出发,劝说其换位思考、相互体谅,顺利促成各方达成执前和解,在不到一周时间内,涉案遗产按照判决内容全部履行完毕。杨大妈在返回河南之前坚持要到法庭给承办法官送上锦旗。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下一步,滕州法院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的理念,以“情同此心”的共情意识,贯彻落实好“如我在诉”工作要求,真诚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以“案结事了、政通人和”擦亮民生底色,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大众日报·大众新闻客户端记者 张环泽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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