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复函同意莆田市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
项目拟于城厢区段新建10条森林防火道路
共12.482公里
投资869.58万元
莆田市林业局:
你局《关于申请审批莆田市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城厢区段)可研调整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函》(莆林函〔2024〕39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莆田市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城厢区段)可研调整和初步设计及概算。现就有关事项复函如下:
一、项目名称:莆田市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城厢区段)(项目编码:2311-350300-04-01-269596)。
二、项目建设地点:城厢区凤凰山街道、华亭镇、灵川镇、东海镇。
三、项目单位:莆田市林业局。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鉴于莆田市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在选址及部分建设内容上进行合理优化,此次项目初设批复中对可研内容一并予以调整。具体情况如下:城厢区段新建10条森林防火道路共12.482公里,道路红线宽度4米,林区四级公路,设计速度15千米/小时。建设内容包括路面工程、路基工程、涵洞工程和交通工程等。
除以上调整情况外,可研报告的其他事项仍按莆发改审〔2024〕1号文复函的内容执行。
五、工程概算与资金筹措:项目概算总投资869.5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56.57万元、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4.5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1.92万元、预备费25.29万元、工伤保险费1.30万元。资金来源由市财政统筹解决。
六、建设工期:按10个月控制。
七、其他:请据此复函,深入开展各项前期工作,严格按照工程初步设计的内容,做好施工图设计,落实建设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严格按照核定的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控制工程投资,严格落实建设项目法人负责制、工程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竣工验收制“五制”的要求,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和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12日
附件
工程总概算表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概算金额(万元)
一
工程费用
1
路基工程
2
路面工程
3
桥梁涵洞工程
4
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5
专项费用
二
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
4.50
1
水土保持补偿费
4.50
三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
建设项目管理费
2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
3
工程保险费
3.03
四
预备费
五
工伤保险费
1.30
四
项目总投资
▌编辑:小吴同学
▌校对:小陈同学
▌审核:蔡蔡子
▌来源:闽中网转自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法律顾问:陈少东律师(微信:nxnx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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