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消息,近日,成都鑫超越物流有限公司因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被大邑县交通运输局罚款10000元。
据公告内容,成都鑫超越物流有限公司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八条,大邑县交通运输局对成都鑫超越物流有限公司做出了罚款10000元的处罚决定。成都鑫超越物流有限公司违反了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八条,构成了违反公路安全保护规定的违规行为。对于此次处罚,成都鑫超越物流有限公司需支付罚款10000元。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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