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三个投诉,目标均为沧州市运河区新城玺樾春秋小区,分别发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河北省省委、沧州市委、沧州市政府主要领导平台。来看看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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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投诉
7-01 18:26,沧州市政府主要领导名下:
我是运河区新城玺樾春秋的一名业主,现在我们的小区还没有交付,现在小区的车位不符合国家的标准,国家标准是2.5米起步,他们车位只有2.2米,请领导协助解决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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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投诉
7-02 10:14,沧州市委主要领导名下:
1、地下车位宽度2.35米,停车难,停下车无法下车,不满足最低2.4米的要求。
2、车位至电梯虚假宣传精装,目前通道简配(应为“减配”)严重。
3、原计划园小区设置地下停放电动自行车,目前简配(减配)至小区外修剪车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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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投诉
7-02 19:01,河北省委主要领导名下:
沧州市玺樾春秋开发商,
1.地下机动车车位不合规,缩小尺寸,导致停车困难,相邻车停车后无法正常开门。并将规划的非机动车停放地划为机动车车位卖给购房者,企图多赚车位钱。
2.没有非机动车停放及充电地点的设置。与合同不符。合同写着人车分流,非机动车安置于地下停车场。实际考察现场后发现压根未设计人车分流通地下的通道,现并以消防不过关为由,让停放在大门口两侧大街上,侵占人行道。现大门口两侧也并未安装停车棚,无任何安全措施。询问开发商,其谎称安装地上停车棚需经过相关政府部门将房产审批合格后再私建。
3.开发商承诺此小区为改善型洋房高端标准,也是以此标准高价卖出,实际连高层普通住宅最低标准都不如,严重减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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