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樊城区法院通过调解的方式,仅用时1天一揽子化解总标的约250万余元的6起涉企纠纷系列案件,取得了良好效果。
基本案情
2021年9月至2022年7月,山东某建材公司与某交通建设公司陆续签订了《泥浆运输合同》《片石采购合同》《机械设备租赁合同》《装修合同》《梁场围栏采购合同》《土石方运输合同》六份合同。建材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待双方结算时,交通建设公司仅支付了部分款项,建材公司索要剩余款项无果后,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诉至樊城区法院,要求交通建设公司支付所欠各项款项250万余元,并向樊城区法院提出了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冻结交通建设公司的银行账户。
法院审理
樊城区法院立案庭收到该批案件后,考虑到案件涉及双方均为企业,本着保护企业发展的理念,精准在系统上对案件进行涉企标识,分流至立案庭速裁团队办理。
承办法官在审查财产保全申请时,同步开展了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通过下沉企业、实地调查,了解到交通建设公司目前运营正常、企业信用较好,因大量外欠款无法收回未能及时支付欠款。承办法官认为交通建设公司经营前景良好,应具备还款能力,也无转移企业资产等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风险,若此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冻结公司账户,可能会对交通建设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而且,一旦交通建设公司发展受阻,建材公司的诉求在短期内也无法实现。反复衡量后,承办法官决定暂缓对交通建设公司采取保全措施,并积极引导双方进行调解。
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向建材公司解释了交通建设公司是信用良好且有履行能力的企业,无需进行财产保全,也能够达到充分保护其合法权益的目的。
经耐心调解,交通建设公司承诺于2024年7月前通过分期支付的方式付清全部款项,建材公司也自愿放弃了财产保全请求,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承办法官当天为双方出具调解书,6件纠纷在1日内全部化解。
近年来,襄阳两级法院充分发挥能动司法职能,找准营商环境切入点,在立案、保全、审理等环节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贯彻“调解优先”原则,助力企业纾困解难,促进辖区经济健康平稳发展。通过“面对面”“背靠背”等方式为当事人分析利弊,从情、理、法的角度为企业算好法律账、经济账、名誉账,力争以最短办案周期、最低诉讼成本促成企业纠纷实质化解,为企业提供效率更高、成本更低、体验更优的司法服务,努力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向统一。
来源:樊城法院张诗伊
审核: 王洪
终审:周俊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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