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非法建造的发电房屋已经全部拆除。”面临来势汹汹的汛情,近日,江西省崇仁县检察院根据日前办理的案件,联合县人大常委会、县水利局、县河长制办公室、相山镇政府等单位工作人员共同来到现场,实地查看侵占河道的违法建筑拆除情况,该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刘长青介绍道。
近日,崇仁县检察院与县人大常委会、县水利局、县河长制办公室、相山镇政府等单位工作人员一同现场查看违法建筑拆除情况。
今年5月31日,崇仁县河长制办公室向崇仁县检察院书面移送线索,反映该县某公司占用河道非法建设发电房屋严重影响河道行洪安全。6月2日,该院依法对该线索进行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并决定将该案作为重点案件进行办理。6月4日,该院联合县人大常委会、县水利局、相山镇政府、县河长制办公室等多家单位,就推动上述问题整改进行协商,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研究制定相关整改方案。
“近期连降大雨,汛期安全不容小视。”刘长青说,一旦河流涨水,桥和邻近河渠可能会坍塌,后果不堪设想。崇仁县检察院当即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15日内依法履职,责令案涉企业立即拆除违法建筑。
收到检察建议后,被建议单位积极履职,立即向案涉公司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督促其对违法建筑进行拆除。6月19日,案涉公司主动配合对违法建筑进行全面拆除。
(检察日报 作者:刘荣松 朱威平 图片:刘长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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