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内涵质量要求与病历缺陷清单之
「知情同意书等」
导语:根据《关于开展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2023-2025年)的通知》(国卫医政发﹝2023﹞12号)要求,“病历内涵质量提升行动”为专项行动之三。如何提升病历内涵质量?此前杏林职苑编写了《病历内涵质量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实施细则》。为落实该实施细则,杏林职苑特编《病历内涵质量要求与病历缺陷清单》系列,本篇为出院(死亡)记录、知情同意书及授权委托书、医嘱单及辅助检查、病历书写基本原则等相关内容的内涵质量及缺陷清单。
目录
一、出院(死亡)记录
二、知情同意书及授权委托书
三、医嘱单及辅助检查
四、病历书写基本原则
一、出院(死亡)记录
(一)内涵质量要求
1.患者出院(死亡)24h内完成出院(死亡)记录。
2.出院记录包括:主诉、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出院情况、出院诊断、出院医嘱。死亡记录内容除上述要求,应记录病情演变、抢救经过、死亡原因、死亡时间(具体到分钟)。
3.出院记录中诊疗经过应系统总结住院期间的检查和治疗情况,客观评价治疗效果;出院诊断完整准确,无遗漏;出院医嘱应详细具体,出院带药应注明药名、剂量、用法、带药总量及随访要求和注意事项等。
4.死亡病历中应有的临终心电图,应注明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死亡时间;
5.死亡病历中应有《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存根联或档案管理部门能调取该死亡患者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存根联。
6.死亡病历中死亡时间应记录一致,包括病程记录、死亡记录、医嘱、体温单、护理记录等。
7.死亡病例讨论记录内容符合规范,在患者死亡一周内完成;尸检病例在尸检报告出具后1周内必须再次组织相关人员讨论,并做客观记录和分析。
8.死亡病例讨论应当在全科范围内进行,原则上由科主任主持。死亡病例讨论记录须由讨论主持人审核并签字,记录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讨论时间、地点、主持人及参加人员姓名、专业技术职务、具体讨论意见(死亡诊断、死亡原因等)、主持人总结意见及审签、记录者的签名。死亡病例讨论结果应当记入病历。
9.四级手术患者发生围手术期死亡的,应在死亡后7日内,由医务管理部门组织完成多学科讨论。
(二)质量缺陷清单
1.出院患者无出院记录或死亡患者无死亡记录。
2.未在患者出院(死亡)后24h内完成。
3.出院(死亡)记录缺项或内容不规范。
4.出院带药不详细(无药品名称、用药剂量、给药途径、用药时间,或药名、剂量写错)。
5.无出院诊断或死亡诊断。
6.出院诊断或死亡诊断错填、漏填、顺序错误。
7.出院记录(死亡记录)无医师签名。
8.死亡记录无死亡原因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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