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4日,帕瓦新能源(以下简称帕瓦股份)公开发布消息,该公司以及三位高级管理人员 Zhang,袁和徐分别作为公司最主要负责人、财务事项负责人以及信息披露负责人,他们因未能勤勉尽责导致的公司违规行为而受到了上交所的通报批评。
详细事件显示,浙江帕瓦新能源在2024年1月31日披露了预计2023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800.00万元到2,000.00万元。2024年2月28日,公司预计2023年度业绩显示营业利润为2,403.41万元,利润总额为1,784.75万元。然而到了4月27日,该公司更正2023年度业绩预告,显示其实现的营业利润为负数,高达-11,420.14万元,利润总额也为负,达到-12,038.80万元。更正原因为根据谨慎原则对部分存货资产补充计提减值准备,补充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3,673.63万元。
此种行为违反了《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对投资者的合理预期产生了重大影响。因此,上交所对帕瓦股份及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宝、时任财务总监袁建军、时任董事会秘书徐琥做出了通报批评的决定,该决定将被告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上交所要求帕瓦股份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对相关违规事项进行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同时,董监高人员也应当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致力于预防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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