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仙游县住建局发布通知
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康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权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福建鑫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未按规定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
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行政监督平台
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
上述6家企业被予以曝光
并按规定纳入信用评价扣分
各有关单位:
经查,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康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权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鑫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招标代理服务过程中,未按规定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行政监督平台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违反了《关于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闽建筑函〔2018〕26号)中第八条第(七)款:“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按规定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行政监督平台备案招标文件等材料”。
根据《关于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闽建筑函〔2018〕26号)和《关于调整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管理规范性文件部分条款的通知》(闽建筑〔2021〕18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对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康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权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鑫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予以曝光,并按规定纳入信用评价扣分。
希望各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要引以为戒,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执业水平,依法依规开展招标代理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的项目情况表
仙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27日
附件:
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备案的项目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
1
仙游县木兰溪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项目(大济镇组团)坑北村
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仙游县木兰溪流域城区水环境综合管理工程(四标段)
福建省康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
仙游县木兰溪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项目(盖尾镇组团-星庄村)工程
福建权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
仙游县木兰溪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项目(赖店镇岐山村)
福建鑫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5
枫亭镇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霞街社区)
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6
枫亭镇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九社村)
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7
仙游县木兰溪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项目(赖店镇锦田村)
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8
仙游县木兰溪流域城区水环境综合管理工程(二十五标段)
福建省康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编辑:小吴同学
▌校对:小陈同学
▌审核:蔡蔡子
▌来源:闽中网转自仙游县住建局
▌法律顾问:陈少东律师(微信:nxnx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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