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法院彪角人民法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融入辖区发展大局,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抓手,把诉源治理工作融入审判活动全过程各方面,努力让法治内化为群众的行动自觉。彪角法庭先后被评为全省人民群众满意政法单位、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2022年8月被省高院评为第二批“示范法庭”,2024年2月被省高院表彰为全省法院优秀人民法庭。
本期“法庭风采”
我们一起通过三段鲜活事迹
深入了解彪角法庭
坚持“如我在诉” 抓实诉源治理
“谢谢你们,要不是你们耐心地给我们做工作,还不知道得打几次官司……”近日,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的当事人刘某拉着法官的手激动的说。
“好好沟通,互相能借钱都是基于信任,多走动多联系,还是好兄弟!”承办法官在电话上向该案另一当事人杨某语重心长的嘱咐。
事情是这样的,原告刘某和被告赵某、杨某系表兄弟,双方多次借款还款,其中以赵某名义借款、杨某为连带保证人共计140万元的借款未按时偿还。因双方对每一笔借款是否约定利息及利息计算方式的理解不同,对案涉借款的偿还情况争执不下诉至法庭。承办法官针对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焦点说法析理论情,逐步理清案件事实,建议“一揽子”化解双方债务问题,双方就现有债务“化零为整”,最终三人一致同意由实际借款人杨某向出借人刘某承担还款责任。用“一案”带动化解“多案”矛盾,真正做到了矛盾纠纷一次性化解。
“老百姓到法院是为了解决问题,绝不是来走程序的”。彪角法庭时刻秉持“如我在诉”情怀,在个案审理中落实诉源治理工作要求,从源头上定分止争,努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深耕家事审判 守护社会和谐
张某和王某均系再婚,婚后育有一子,尚未成年。双方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分居数月后张某起诉离婚。彪角法庭受理该案后,多次组织调解,因双方分歧较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遂判决准予离婚。在该案审理中,承办法官还发现双方均未真正做到对孩子的关爱和陪伴,彪角法庭在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判决书的同时发放了《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函》,引导当事人在处理婚姻家庭问题的同时要关注子女心理健康、情感需求,正确履行家庭教育职责。承办法官结案后,还多次联系原被告及孩子学校,积极回访,了解孩子思想状况,督促监护人履行好职责,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家事纠纷具有特殊性,常常涉及家长里短、生活琐事及家庭情感因素,仅仅通过案卷材料和庭审难以完全掌握,为此,彪角法庭积极组建家事特邀调解员、家事回访等辅助团队,形成合力,实质化解纠纷。在案件办理中,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价值导向作用,结合辖区实际,深耕家事审判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充分运用“四令一书”及判后回访制度,促进家事审判判断是非和厘定权利义务职能向矛盾预防、治疗、修复职能转变,切实维护妇女等家庭成员合法权益,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聚力协调联动
绘就法庭新“枫”景
梁某在彪角法庭辖区某村从事工程建设,完工后总承包方及分包方未向其支付工程款,梁某遂将承包方诉至法院。彪角法庭在审理该案过程中,积极与驻地党委联系,了解工程施工及各方当事人情况,并在驻地党委参与下,顺利调解该案并及时履行到位,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彪角法庭按照“抓前端、治未病”要求,积极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加强和驻镇党委政府、司法单位及村委会、调委会联动,不定期汇报通报诉情信息,便于驻地党委、政府准确掌握辖区社情民意和涉诉纠纷趋势,及时研判预警,靶向发力,精准助推诉源治理。在辖区两个司法所和行政村建立“诉前对接工作站”,不定期全覆盖走访、培训,了解各调解组织运行情况和矛盾纠纷化解中存在的疑难,对摸排出可能引发矛盾纠纷的苗头问题,指导镇村并积极参与化解,促进纠纷调处由“小独奏”向“大合唱”转变。
供稿:凤翔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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