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依法行使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为深入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保障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合法权利。近日, 古田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司法局制订出台《古田县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监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畅通和规范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生产经营通道,在维护刑事执行“刚性”的前提下,体现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的“柔性”。
《措施》从适用范围与事由、申请与审批、监管与销假、监督与责任等多方面对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规范,对外出时间、信息化核查方式、工作人员不当履职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细化,推进解决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监管难题,更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为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古田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社区矫正管理局组成专项工作组,深入乡镇实地走访民营企业13家,在企业厂房面对面与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沟通交流,详细了解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等情况,并对《措施》相关内容进行宣传。
下阶段,古田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落实到检察履职中,真正做到让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出得去”“管得住”,为企业经营保驾护航。
来源:古田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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