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从事律师行业之初,有位朋友向我推荐了一本名为《优势谈判》的书籍。细思书里的内容,多有与《三十六计》共通之处,且颇具实用性,为我执业提供了很大的帮助。
本文正是我刚拜读完这本书后,在处理某个案件时运用书中各种谈判计策,通过谈判实现客户真实意图的故事。
壹
缺乏底气的谈判
2019年,广州某建筑工程公司找到我们,说其通过第三方单位获悉,有人冒用公司名义在广东省某偏远地级市承接了几个工程项目。但是关于工程的合同资料、项目的具体开展情况等公司一无所知,现时只有第三方单位提供过来的一份施工承包合同照片,也无法核实真伪。
由于建筑工程行业特性和此前的管理混乱,曾有刻印公司印章交给挂名施工队使用的情况,目前也很难判断该公章的真实性。通过第三方单位联系到冒用公司名义签订合同施工的负责人,发现他们与挂靠公司的某施工队关系密切,沟通过后对方表示愿意协商。
经与公司负责人反复沟通,最终明确了公司的首要目标其实是找到公章验证真伪,其次是要求冒名方交代其他项目情况、了解和降低风险,最后才是要求冒用侵权方给予赔偿。
但谈判前我们仅掌握几张图片,加上第三方单位并不愿意直接为我们作证,要实现公司的最终意图实属不易,可以说就当前情况而言谈判我们还是缺乏底气的。
贰
巧用计策 推演谈判路径
谈判开始前,我们两名律师与负责处理此事的工作人员一起进场,将一沓厚厚的材料放到谈判桌上,并显露“刑事报案材料”字样,传递出我们掌握了相关证据材料随时可以去向公安报案的“信号”。
我们捕捉到对方眼神在此刻与刚进入会议室前的样子截然不同。谈判开始时,他们不承认是冒用公司名义承揽工程,而是实际施工一方。但对方在进入会议室后的底气明显不足,我们巧用书中“狮子大开口”的计策,表达今天并不打算就事实经过与其扯皮,而是在报案前明确对方态度以及解决方案,以评估是否要报案捉人。
对方似乎没想到我们会如此强势地先声夺人,后续只是在项目开展情况以及获利上跟我们拉扯,并且说公章并不在他们手上,愿意以交挂靠费的方式解决。见到此种情况,我们判断出对方已经心虚。
为了实现客户的真实意图,我们相继运用“诱饵法”以及“红鲱鱼法”,在谈判时抛出相关信息迷惑对方,不断尝试让其交代有关情况;另一方面我们提出了包括交出“假冒”公章,交出项目工程资料查验排除风险,以及要求签署和解协议并承认冒用事实、承诺相关法律责任与公司无关并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00万元等多项要求。
诱饵法:在谈判过程中,对方可能会使用诱饵法转移对谈判中核心的问题,如在谈判中提出另外一种需求,在你拒绝后,因为歉意采取其他方式做出弥补,然后对方原本的意图就是弥补方式。所以需要留心对方提出的问题以及自己做出的反应。
红鲱鱼法:这个名字来源于英国。当时英国的动物保护组织为了制止猎人捕猎狐狸,他们发现把鲱鱼腌干之后,它就会变红,散发一种味道可以掩盖狐狸的气味。他们把这些红鲱鱼干,放在狐狸出没的地方,就可以迷惑猎犬,猎人无从追踪 。
随后的一小时内,双方就上述要求进行反复商议,我提出只愿意调整赔偿金额且对方必须答应我方提出的其他要求,不然就免谈。同时,关于最终赔偿金额,我们以需要请示同意为由,最终将金额确定在了我们最初谈成的金额以上。
至此,我们通过谈判,实现客户所有真实意图,并且获得远超预期的赔偿金额。公司负责人对我们的努力表示赞誉。
叁
人们经常说商场如战场,其实办理和处置法律事件更像行军打仗,彼此之间的拉扯犹如双方大将的排兵布阵、战场厮杀。
受托律师如同战场上的统帅,不仅要精通战术布局,更要具备决胜千里的战略眼光。
律师手中的法律工具书不仅是知识的宝库,更是指引胜利方向的兵法秘籍,值得反复深研细读,以便在法律的战场上,为客户赢得正义的胜利。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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