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出台20条措施,
深入推进
包容审慎监管、柔性执法,
护航企业发展,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为深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柔性执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动力,发挥好企业家这个南沙发展最重要的第一资源,持续释放创新发展动能,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南沙区立足推动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于7月7日出台实施《广州市南沙区关于持续深化行政机关柔性执法包容审慎监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围绕推行信用监管服务型执法、健全完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全面推进落实“减免责清单”制度等方面推出20项措施,以全面提升全区行政机关行政执法质效为抓手,持续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成本,精心构建高效优质贴心的企业服务体系,打造南沙区更加公平、公正、透明的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亮点一:
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方式
为减少行政执法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实施意见》提出多项创新监管措施,包括:
要选取信用等级较高的企业、涉及多部门行政检查的企业或者新产业新业态中的重点企业开展涉企“综合查一次”工作,减少重复或不必要的行政检查行为;
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健全跨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建立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服务管理“白名单”并动态优化调整,对名单内企业实行“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等包容监管措施等。
通过多项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南沙着力推动行政执法全面向“引导市场主体自主纠错”转变,持续提升公众和市场主体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
亮点二:
提升执法效能和精度
《实施意见》强调,全区要防止“一刀切”执法,要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确保采取的行政执法措施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遵守信赖保护原则,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不得撤销、更改已经生效的执法决定,充分发挥非诉纠纷解决机制作用,努力实现案结事了;
审慎实施罚款及行政强制,防止过度处罚、随意顶格处罚,切实防范逐利式执法等,依法降低行政执法对企业的负面影响。
《实施意见》要求,行政执法单位要依法全面规范履行法定职责,要严格规范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为,防止随意检查、执法扰民扰企;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到行政执法信息及时全面公示、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确保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有效;
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的重点监管等。
亮点三:
引领粤港澳大湾区
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据了解,早在2021年,南沙区政府便以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在全区推广涉市场主体的信用监管有“温度”执法理念和举措。
《实施意见》在此基础上,结合国务院和省、市的新规定新要求,持续深化推行柔性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工作。
此外,南沙区还出台全省首个区(县)级法治化营商环境三年规划,推出96项全链条法治保障措施;印发《广州市南沙区深化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暖商护企行动计划(2024—2026年)》,推动法律服务融入实体经济;依托“两中心一分会”不断健全涉外法律服务供需对接交流机制,满足企业“走出去”和“引进来”法律服务需求等。
这些措施聚焦依法行政全过程,实现服务升级全覆盖,增强市场主体信心,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实体经济发展。
下一步,南沙区将全力推进《实施意见》落实,确保监管与服务、保安全与促发展有机结合,通过依法行政“小切口”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大升级”,持续提升公众和市场主体对执法的满意度。
小南带你看
蓝图已绘就,南沙枢纽区块即将启动建设
配合深江铁路建设!区内这一路段将分四阶段围蔽施工
文字:舒霞
通讯员:杨爱红
图片:刘伟
编辑:武姣姣
校对:曹绎
二审:梁思静
终审:齐华伟
出品:南沙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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