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在官网发布消息,就《广东省促进产业有序转移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公开征求意见,旨在促进广东省产业有序转移,优化经济布局,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条例》以“政府推动、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合作共赢”为原则,共七章四十三条,分为总则、承接载体建设、产业发展、帮扶协作、要素保障、发展环境和附则。
在承接载体建设部分,《条例》在承接载体规划、承接载体建设、重点载体打造、合作园区建设、承接载体基础设施建设、承接载体运营和承接载体管理等方面,对产业承接地政府、产业转出地政府等实施主体提出具体工作方向。
在产业发展部分,《条例》专门就制造业梯度转移提出要求,鼓励产业转出地企业将生产制造环节、新生产线等转移到产业承接地,引导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协同转移。在农业、文旅业的协作融合上,《条例》也提出了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等要求。
在帮扶协作部分,《条例》明确了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帮扶责任,在营商环境帮扶、招商引资帮扶等方面建立健全相关机制。
此外,《条例》还在要素保障部分,针对土地保障、财政支持、政府政策性基金、金融支持和能源保障等方面工作提出要求。
采写:南都见习记者 朱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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