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来越多年轻人
喜欢在滨江道骑行
不过
不文明骑车行为导致的
碰擦事故却时有发生
近日
上海一中院审理了一起
滨江道骑行中发生的碰撞事故
一名13岁男生逆向骑行
与对面的骑行者相撞
导致车辆受损
产生两万多元的高价赔偿费用
孩子家长却认为
成年人更应当注意减速避让
那么
究竟该由谁担责呢?
去年5月的一天晚上,13岁的小于在父亲陪同下来到浦东滨江骑行道骑车,与对面行驶来的隋先生交汇时,两人避让不及,车头相撞,造成隋先生受伤及他的高价自行车受损。据悉,隋先生的这辆自行车价值十几万。
隋先生 上诉人:
当时是后轮开裂,碳纤维碎了以后整个轮子就报废了,三四年前一对(轮子)的价格在5万元左右,因为他(小于)逆行。
很多人疑惑
为什么一对轮子的价格
就要5万左右?
据悉,碳纤维自行车(Carbon Bike)主要是中高档的竞赛用自行车,作为新兴材料,碳纤维主要应用于车架(碳架)、前叉、轮组(碳刀车圈)等。
碳纤维轮组具有极致轻量、高强度与刚性、更符合空气动力学、看上去很酷的优点。但是也有价格昂贵、易损坏、不可修复等“缺点”。
对于此次事故
隋先生认为
小于逆行导致事故发生
要求小于一家赔偿
近3万元的车辆损失费
以及千余元的医疗费等
小于家长则认为
隋先生车速过快、车灯晃眼
作为成年人
更应当注意减速避让
小于母亲 被上诉人:
(对方)车速很快的,我儿子当时也有吓到,因为灯一闪一闪的,他当即停车,但对方没有避让,一下撞过来了。
赔偿金额没能达成一致
隋先生起诉到法院
一审法院酌定,小于逆向行驶承担60%的赔偿责任,隋先生未尽到注意义务承担次责,由于一审时隋先生未修理车辆,车辆损失费需等到实际产生修理费后另行主张,一审判决小于家长赔偿5千余元。
隋先生提起上诉
并在二审时提交了
29998元的维修支出证明
一中院审理后认为,小于逆行,违反一般交通规则,在观察到对向来车后,没有及时回到正确车道,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由于小于车前没有车灯,隋先生的观察能力受限,双方接近后,隋先生已做出避让动作,但确实避无可避。
严佳维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
法律并没有规定在本案事故情形下,成年人的注意义务要高于未成年人,实际上未成年人也好,成年人也好,双方都要承担相同的安全注意义务。
最终,法院认定
小于在事故中存在过错
承担全部责任
由于隋先生自愿承担20%责任
综合各种损失后
法院判决小于家长
最终共计赔偿2.8万余元
来源:FM93交通之声、新闻坊、案件聚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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