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团风县人民法院收到团风楚天学校对法院司法建议的答复函:收悉你院的司法建议书后,我校高度重视,结合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安排,在全校师生范围就如何引导青少年学生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进行了集中研讨学习,倡议学习曹同学乐于助人、敢于担当的优良品德,鼓励全校学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案件情况
2023年8月11日,张某某(4周岁)在母亲刘某的带领下来到某亲子乐园玩耍。张某某爬上蹦床时,曹同学(12周岁)一人正在蹦床上弹跳,张某某在蹦床上弹跳几下后,突然失去平衡摔倒在蹦床上,被弹起、落下反复两次。曹同学见状,当即停止了蹦跳,并双手将张某某拉起扶稳。张某某哭闹表示身体疼痛。在曹同学及曹同学母亲的帮助下,张某某的母亲刘某立即将张某某送至团风县人民医院,检查结果为右侧肱骨外侧踝骨及肱骨小头骨骺骨骨折。经司法鉴定,张某某伤残程度为十级。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多次就赔偿问题组织协商未果,因而引起诉讼。
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在办理该案件过程中,承办法官到事发地亲子乐园实地走访,调取监控录像,并与双方当事人及家长、亲子乐园工作人员等交流沟通,了解、还原张某某受伤的事故过程。
通过对案件相关材料的梳理,法院认为,曹同学在他人身处危难、需要帮助的时候,没有选择逃避和漠视,没有惧怕"摊上事儿",果断出手帮助、救助他人,体现出新时代青少年的担当和正确的价值观。
为减轻因诉讼对曹同学产生的心理负担,同时引导未成年人学习身边榜样,2024年3月15日,团风法院向曹同学所就读的团风楚天学校发出《关于倡议向曹同学学习的司法建议书》。建议学校对曹同学的事迹进行通报表扬,倡议全校学生向曹同学学习,争做乐于助人、友善担当的好少年。
团风楚天学校在收到司法建议书后,通过举办主题班会等方式,对曹同学的事迹进行宣传,引导同学们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人民法院作为司法机关,通过司法活动引导社会风尚,弘扬正能量是法院的职责之一。学校作为教育机构,是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阵地。曹同学的案例,通过司法建议与学校教育的良性互动,不仅对曹同学个人进行了通报表扬,更在全校学生乃至全社会传递出的一种正能量和积极向上的价值观,成为了一次生动的未成年人教育活动,有效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法官后语
该案依法及时处理纠纷,厘清责任,通过判决的方式明确了曹同学在该事件中应负的民事责任,减轻了曹同学的心理负担,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向学校发司法建议和与家长座谈的方式,三位一体开展社会、学校和家庭教育,进一步挖掘、宣传曹同学乐于助人、友善担当的事迹,让更多青少年去学习这种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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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民事审判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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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申梦芊
初审:宋淇
终审:詹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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