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容易被人忽视,但却会被每一位关心赣州农村、农业建设的人所关注。
近日有传出消息,崇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给横水镇某张姓种植户颁发了江西省首本耕地类农村土地经营权不动产权证书,此举标志着农民的承包地有了“二代身份证”,开启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权统一登记的序幕。
据悉,该种植户在崇义县横水镇左溪村承包了29.24亩地用于种植瓜果蔬菜,一共涉及到了横水镇左溪村30户村民的55宗承包地。
拥有了这本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权证书后,不仅有助于保护经营者的权利,同时还可以帮助经营者解决了一次性流转投入高、生产发展融资难等现实问题,帮经营户吃下一颗“定心丸”。
崇义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汤昌禄说:“这次发放的全省第一本耕地类土地经营权不动产权证书,标志着崇义县农村土地‘三权分置’重大改革,在全省率先迈出了重要一步”。
如果您还不了解何谓农村土地的三权分置,或者还不清楚三权分置背后的深远意义,那么请往下看!
2004年,国务院颁布《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明确了关于“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流转”的规定。
2014年,中央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要求大力发展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五年内完成承包经营权确权。
2016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
近几年有关农村土地流转和三权分置的相关话题讨论在网上也很受关注。
为了激发农村发展新活力,土地流转和三权分置正成为推动农业现代化、促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
土地流转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这一过程,实现了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使得土地能够集中连片经营,为规模化、专业化农业生产创造了条件。
而三权分置,则是将农村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开。
所有权归集体所有,保障了农村土地的公有制性质;承包权归农户所有,稳定了农户的承包关系,保障了农户的基本权益;经营权则可以自由流转,促进了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
通过土地流转和三权分置,一方面,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够获得更多的土地资源,进行大规模、现代化的农业生产,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质量,增加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另一方面,农户可以通过流转土地获得稳定的租金收入,同时还可以外出务工或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增加家庭收入。
当然,在实践中,土地流转和三权分置也会面临一些挑战。
例如,部分农户对土地流转存在顾虑,担心失去土地承包权;土地流转的市场机制还不够完善,流转价格不够合理;一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经营过程中面临资金、技术等方面的困难。
然而,这些挑战并不能阻挡土地流转和三权分置的步伐。
目前政府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强对土地流转的规范和引导,完善土地流转市场,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
同时,各地也在积极探索创新土地流转模式和经营方式,如土地股份合作、农业生产托管等,为土地流转和三权分置注入了新的活力。
我们有理由相信,土地流转和三权分置将在农村改革发展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进一步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
同时也为农村社会稳定、农民增收致富,以及乡村工作的全面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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