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郝彦)7月15日,重庆证监局发布公告表示,财信证券重庆新溉大道证券营业部在聘任员工陈逸时,存在未严格履行任职考察主体责任的问题,此外,对员工陈逸、邓波在营业部任职期间执业行为管理不到位。重庆证监局指出,以上行为违反规定。因此决定对该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邓波在该营业部工作期间,存在出借本人证券投资顾问登记编号等个人信息给他人使用,用于开展相关业务的情况,被重庆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此外,陈逸未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的情况下,向投资者开展投资顾问业务。在2023年入职财信证券重庆新溉大道证券营业部时虚构个别工作经历。上述情况违反相关规定,被重庆证监局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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