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直销快评网注意到,《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赫然在列。将近20年,“两个条例”终于等来了官方“预备修订”的声音。
《直销管理条例》是2005年8月10日国务院第101次常务会议通过的文件,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禁止传销条例》是2005年8月10日国务院第101次常务会议通过的文件,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 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令第67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改。将《直销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修改为:“直销企业有关本条例第八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所列内容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程序报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批准。
对于此次官方发文,业界振奋,虽然只是“预备修订”阶段,但综合今年总局召开的会议内容来看,“两个条例”修订只是时间问题。
2023年8月,《人民日报》对《直销管理条例》启动修订立法调研做了报道,报道强调:“现行《直销管理条例》自2005年12月1日施行至今已18年。18年来,我国经济社会环境、消费环境、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等都发生了巨大变化,特别是随着互联网领域移动支付、5G技术、直播带货等飞速发展,直销市场高质量发展面临新的变化,《直销管理条例》修订迫在眉睫。”
“条例”修订迫在眉睫!
今年一部关于“传销”的电影上映,更惹得行业草木皆兵。“直销传销”傻傻分不清,4月,《新华网》发布了一篇《 正确认识直销 全链条监管力促行业高质量发展 》的文章,表示:“直销和传销绝非一字之差,二者有本质上的区别。”
另一家权威媒体《法治日报》则对“条例”的修订采访了专家,并做了解读报道:
《条例》的修订,给监管从形式转向实质带来了契机。孙选中认为,实质监管,监管企业的整个经营管理过程是以“拉人头”的资金流为主,还是以产品销售的资金流为主。《条例》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就是要承认“多层次计酬机制”的合法性,有效区分传销和直销。“这是一种激励人参与开拓市场的有效机制,如果用得好,能把市场做大,让更多人受益。简单来说,我们要通过《条例》限定这种工具只能由好人使用,而不能落到坏人手里,这就是修订的方向。
目前,拿牌的直销企业只剩88家,其中还有一家企业已经发布了拟注销直销牌照的公告。 可以说,直销行业“百废待兴”。 至于“两个条例”何时修订?能修订到何种程度? 拭目以待!
来源:直销快评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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