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制内的行政单位中,副科级干部包含两种情况,一种是领导职务序列当中的乡科级副职,比如副镇长、副科长、县直单位中的副局长等;一种是非领导职务,也就是职级序列中的四(三)级主任科员。两者同属副科级,只不过一个实职,一个虚职。
在事业单位内部,副科级干部通常也包含两种,一种是管理八级岗工作人员,属于领导岗位;一种是县以下事业单位的管理岗人员,通过职员等级晋升享受八级职员待遇的普通管理人员,不改变管理权限。
因为四级主任科员或者三级主任科员,包括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八级职员,其实说到底都是职级序列,非领导职务。尤其是行政机关,按照相关规定,硕士研究生学历上岸转正后,可以直接定级为四级主任科员,谈不上提拔,包括职级晋升和职员等级晋升等,严格意义上讲都不是干部提拔,且程序相对会简化一些,毕竟在职务级别上并没有实质性改变,只不过享受高一级别待遇罢了。
实职副科,也就是乡科级副职,算是公务员领导职务序列中最低的一个级别,但就是这个最低的级别,也不是每个公务员都能够顺顺利利实现的。对于县区和乡镇工作的人员尤其如此。尽管副科和科员只差三年,但是对于基层公务员来说,很可能这三年代表着一辈子。大多数基层公务员干到退休能实现副科梦就算烧高香了,所以副科就是很多底层公务员的梦想,职级晋升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这一困境。
不管是公务员还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从科员或者管理九级岗提拔到副科,任职年限是最基本的要求。按照相关规定,公务员试用期1年之后,需要工作满3年才能达到提拔副科的基本条件,事业单位管理岗同样如此。按照这个时间年限计算,公务员从入职到副科,理论上需要四年,即1年试用期+3年科员任职要求。
满足最基本的任职年限以后,进入提拔实职副科的环节,至于需要哪些组织程序,关键得看这个实职副科的干部管理权限。不同层级的实职副科,程序会大不相同。
如果是县区和乡镇级别的副科,因为是县(区)管干部,其干部管理权限在县委组织部,单位无权提拔。这就需要经过一定的组织程序,完成规定步骤,才能到位。大致流程如下:
1.酝酿环节。由单位主要领导向县委推荐,或者由县领导向县委推荐。
2.制定方案。县委组织部负责制定方案,限定考核条件。
3.组织考核。组织部派出工作组到单位组织民主测评,并向县委组织部报告测评推荐情况,确定考察推荐对象人选。
4.确定对象。县委组织部召开部务会研究,根据各考核组情况汇报,确定初步名单人选。
5.初步讨论。县委五人小组开会,县委组织部长向小组报告干部考核情况和人员初步名单供小组讨论,形成初步的统一意见上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
6.研究通过。县委常委会研究五人小组通过的初步名单,并研究确定人员任职岗位,而后按照程序进行七天公示。
7.下达任命。公示期过后,未发现信访上访告状等问题的,县委组织部拟定文件下发,干部就可以走马上任。
如果是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一般情况下副科级干部的管理权限在单位党委(党组),只要单位有空缺,单位党委(党组)决定启动干部提拔工作,经过前期的酝酿磨合,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拟制干部提拔晋升方案,报请市委组织部门或者宣传部门党委同意(文化宣传系统干部提拔工作一般归口宣传部门管理)后,单位人事部门按照相应程序做完工作,并进行公示后报上级组织或者宣传部门备案。
如果是省直以上机关单位,副科级干部也是归口单位党委(党组)管理。只不过,省直以上机关的副科级干部,就是四级或者三级主任科员,而且主任科员的数量是没有限制的。这就意味着,在省直以上机关里,一级主任科员以下的职级,只要个人没犯错误,年度考核结果称职以上等次,2年晋一级算是常规操作。通常,厅直机关在党组会上研究通过后,人事部门直接走程序,公示后报备组织部门即可。
参公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差别不是很大,在干部提拔任用程序上和公务员基本一致。而事业单位的副科级干部,也就是管理八级岗以上干部的选拔任用,按照各省出台的《市级以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执行,在任用程序上没有太大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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