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一个县的行政规格为正处级,所在县域内的县委直属和政府组成部门的行政规格为正科级架构,按照一般情形,绝大部分县直部门的内设机构为正股级别,这样也是符合干部层级管理的需要。
但是有一个部门的内设机构设置情况要区别于所有的县委和县直单位,那就是一个县的纪律检查和监察部门。
县纪委是由一个县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负责党内监督、执纪、问责的专门机关。2018年机构改革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与县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合署后的县纪委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项职能,对县委全面负责。
那么,一个县的纪委部门究竟有哪些内设机构?都是什么规格呢?
一、县纪委机构设置基本情况
根据县纪委的三定规定,县纪委监委以及下属单位,主要包含三部分,即内设职能部门、直属单位和派驻(派出)机构。
1、内设职能部门: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若干个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机关党委扥,一般数量可能在15个左右,不同地区情况不同。
2、派驻(出)机构。包括派驻到党委和政府各部门的纪检监察组,派出到直属机关、开发区或高新区纪工委及纪检监察室等。派驻纪检组规模一般根据所在县情况设置,数量通常不会超过10个。派驻(出)纪检组人员在派驻(出)单位上班,但是其编制和工资关系都在县纪委保留。
3.直属单位。县纪委下属的党委不是很多,通常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比如廉政教育培训中心。市级层面有的是参公事业单位。
这样算下来,一个县纪委的机构规模可是相当庞大,少说不说也有30个左右,编制数量大概在百十个左右,机构规模在县级单位中排名相当靠前,是名副其实的体制内大单位。
二、县纪委有哪些内设机构为副科级?
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的机构,是党的“两委”之一(即党委、纪委),也是“五套班子”之一(即“五大家”——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它是党的一届委员会,是常委部门但不是党委部门,其规格要高于党委部门。
比如,县委宣传部、统战部、组织部、政法委等都是县委常委部门,同时也是党委部门。但是县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统战部的法定三定规格就是正科级,之所以一把手是副处级领导,主要是因为一把手兼任县委常委会的原因。而县纪委书记则不同,本来就是法定的副处级领导,跟党委部门一把手还是有质的区别。
因此,县纪委内设机构不能按照常规的理解来判断,鉴于县纪委监委工作的特殊性,为便于纪委监委开展工作,组织上才将纪委很多内设机构高配副科级,比县直其他内设机构规格高出一个层级。
纪委组织部。负责纪委系统和县委巡察机构组织人事工作,部长为副科级领导干部。
纪委宣传部。负责县纪委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政文化建设工作,部长为副科级领导干部;
党风政风监督室。县纪委最为重要的部门之一,号称小纪委,负责对全县公职人员监督管理,对公职人员违反八项规定问题、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等,进行监督调查处理,室主任为副科级领导干部。
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纪委审理案件的监督管理,室主任一般为副科级领导干部。
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县纪委监委直接审査调查和派驻机构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室主任都是副科级领导干部。
各纪检监察室。负责对口联系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其室主任全部高配副科。
各派驻纪检组:负责对口包干单位的执纪监督问责,组长为所在单位党组成员,均为为副科级领导干部。
直属单位。比如廉政教育培训中心或者廉政教育基地,主任通常为副科级领导干部。
从上也能看出,县纪委仅有办公室、信访室等相对非核心股室不是副科,其他多数股室均按照副科级配备。总体算下来,县纪委的中层副科职数绝对是县域内第一多。所以,县纪委的干部提拔快,自然也是有原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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