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的通知》(闽教基〔2014〕7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教基〔2016〕44号)、《漳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评价认定和支持办法(2023 年版)》(漳委人才办〔2023〕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印发以来(2020年7月)认定的省级高层次人才(特级、A类、B类、C类)。
2.《漳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评价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印发以来( 2021年10 月)认定的市级高层次人才(D类、E类)。
二、申请时间
7月18日至26日,逾期将不再受理。
三、申请方式
通过万才聚漳人才网“人才服务系统”中的“子女入学”端口进行线上申请(网址:https://wcjz.zzrcjt.com/),按照操作说明填报。
四、需要准备材料
1.人才本人及子女的证件照;
2.人才本人及子女的身份证或居住证等有效个人身份证明;
3.户口簿户主首页、人才本人页及子女页、户籍部门与本人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说明:若在同一本户口簿中则无需证明);
4.入选文件或人才证书;
5.家庭住址和工作单位地址证明材料(说明:上传个人房产证、工作单位营业执照等佐证材料)。
五、安排原则
1.属引进人才的,省级高层次人才和市级 D 类、E 类人才在认期内其子女可在工作地或生活居住地(两地指的是漳州市辖区内,下同)分别有三次、二次、一次选择市、县(区)优质公办幼儿园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机会。
2.属现有人才的,省级、市级高层次人才,在认期内其子女可在工作地或生活居住地有一次选择市、县(区)优质公办幼儿园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机会。
3.由人社部门对人才资格条件、类型进行审核,教育部门根据人才类别、学位情况和人才居住地或工作地等实际情况,结合意向学校进行统筹安排。
申请对象应关注其子女户籍所在地教育部门发布的招生政策,符合招生条件的应先参与报名。人才可按照属地情况,咨询当地教育部门或者人才工作部门。
联系方式:
市教育局初幼教科:2063941
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科:2024429
漳州人才发展集团:2671536
来源:海峡导报大漳州综合漳州人才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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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漳州楼市情报 整合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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