岷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冯平忠与被执行人王永刚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中,被执行人王永刚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冯平忠向本院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为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益,提高执行效率,维护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王永刚,男,汉族,1987年5月15日生,甘肃省岷县人,住岷县清水镇西林村二社22号,身份证号码:62242919870515****。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王永刚下落及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财产线索)真实有效并使得案件得以执行完毕的,申请执行人承诺向提供线索之人奖赏10000元。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被执行人有关执行线索的,本院将对提供线索之人的信息予以保密。同时本院提醒,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18693228083 19993200880
联系人:张警官
岷县人民法院
2024年7月17日
来源丨岷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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